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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促香港停止执行并废除《港版国安法》

2022年07月28日 6:07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夜景(PrzemekJaczewski/ 2016年/维基百科)
夜景(照片: PrzemekJaczewski/ 2016年/维基百科)

希望之声2022年7月27日】(希望之声记者李静兰综合报导)

事务委员会7月27日敦促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行动,废除2年前实施的港版,并在废除之前就停止执行该法律。人权事务委员会是当天在日内瓦发表有关香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情况的审查报告中发出这一呼吁的。

据联合国27 日发布的新闻,人权事务委员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tee)深感关切的是,北京在未与香港公众协商的情况下通过了对香港的《法》,而这一法律被过于宽泛的加以解释。据报道,自2020年颁布以来,《国家安全法》已导致200多人被捕,包括12名儿童。

人权事务委员会强调了《国家安全法》存在的缺陷,包括“国家安全”概念缺乏明确的释义,以及案件可能从香港移交给不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的中国内地进行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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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表示,自《国家安全法》颁布以来,大量工会和学生会等民间社会组织迁往别的地方开展工作,或彻底停止运作,这一点令人关切。委员会同时感到遗憾的是,香港政府没有明确保证参与委员会本次审议的民间社会及其代表将受到保护,不会根据《国家安全法》对其提出指控。

委员会要求香港不要采取任何可能限制结社自由的行动,并确保民间社会成员不会因参与当前审议而受到起诉。

综合媒体报导,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普蒂尼·帕扎尔奇兹(Photini Pazartzis)7月27日在日内瓦举行记者会,介绍18名独立专家就香港、、格鲁吉亚等地《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审议结果。

18位专家组成的人权事务委员会自7月初开始对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的执行情况展开每四年一次的定期审议。该委员会的专家多方听取意见,包括与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对话。委员会的专家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而非缔约国代表身份任职。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斯托弗‧阿里夫‧布尔坎(Christopher Arif Bulkan)27日对记者表示:“委员会敦促香港采取行动,废除国安法,与此同时,也避免采用该法。”

布尔坎说,“我们必须抱有希望,希望他们将履行承诺。解决其中一个关键的缺陷(缺乏公众咨询)。”

2020年6月30日北京颁布,将《国家安全法》强加给香港。没有经过任何地方立法或协商程序,将颠覆与分裂国家、恐怖主义行动以及跟外国势力勾结,都定为犯罪。自该法实施以来,香港大多数民主人士不是已经逃离,就是已经入狱。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局7月27日晚间发表6300多字长篇响应,反驳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指控,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批评”。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曾国卫7月初曾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视讯联机,表达香港政府“坚定致力于保护人权”,包含《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权利;但他也强调,若为了保障国家安全,这些权利也可以被限制。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背景 

资料显示: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管《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的执行情况。《公约》(简称)是在1966年12月16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开放供签署, 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公约要求缔约方承担责任,尊重个人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存权、宗教自由、集会自由、选举权、有权获得正当法律程序和公平审判等等。

香港、澳门均为签署并批准该公约的缔约方。1998年10月5日,中方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在联合国总部代表北京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迄今为止还未批准该公约。 

在北京于 1997年7月1日和1999 年 12 月 20 日分别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之前,英国和葡萄牙作为缔约国负责向人权事务委员会报告香港和澳门领土执行《公约》的情况。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后,《公约》的规定继续适用于香港和澳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将继续单独向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履约报告并接受单独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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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促香港停止执行并废除《港版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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