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8日下午,川普确认,上任后,他将宣布进入全国紧急状态(national emergency),并且动用军队设施驱逐非法移民。
有读者问我,美国总统真的有此项权力吗?真可以自己独自宣布进入全国紧急状态吗?
该读者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他错误理解了“全国紧急状态”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地区,“全国紧急状态”都意味着宵禁,意味着军事管理,意味着公民的权利受限,意味着政府权力的极大扩张,意味着对生活物资的管控等等。
正是基于以上理解,这位读者才会如此忧心忡忡。
但是在美国,“全国紧急状态”,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根本不值一提。
大多数国家的“全国紧急状态”是指整个国家都进入紧急状态,整个经济、政治等领域全方面进入紧急状态,所有人都进入紧急状态。正常的生活会被打乱,人们常常要遵照行政指令行事。
美国却不是这样。
而且,美国的全国紧急状态,通常是对外,而不是对内。
其他国家的紧急状态是无法叠加的,但是美国却可以同时存在几十上百个“全国紧急状态”。
事实上,就在今天,美国仍然有42个“全国紧急状态”正处于生效之中。
其中最久远的一个,还是卡特总统于1979年所签署生效的,其内容与伊朗局势有关。
中文读者会觉得很疑惑,为何伊朗的局势会导致美国进入“全国紧急状态”呢?
我们可以看看当初卡特签署这项命令时是怎么说的。
意思是:“我,吉米·卡特,合众国的总统,发现伊朗的局势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与经济构成了不寻常的、严重的威胁。因此我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以应对该威胁。”
具体怎么应对呢?其实就是指令财政部长,去冻结处于美国司法管辖范围之内的伊朗政府所拥有的财产。
川普在上个任期内,也宣布过一项与移民有关的全国紧急状态,而且,当时他也要求国防部予以配合。
该项全国紧急状态于2019年2月15日宣布,名称为(National Emergency Concerning the Southern Border of the United States)。
翻译过来就是“关于美国南部边境的全国紧急状态”。
当时川普在第9844号公告中,指令国防部长、各军种部长要协助国土安全部长处理南部边境问题。
这项处理南部边境问题的“全国紧急状态”一直持续到拜登上任,并被拜登废除。
如何去废除一项全国紧急状态呢?
我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四种方式:1)总统自己宣布废除。比如拜登一上台,就废除了上届川普政府时所宣布的一项“全国紧急状态”命令。川普在任内时,不大可能自己废除自己的指令。
2)一年后不续期,便自动废除。是的,全国紧急状态的有效期是一年,如果要继续延续下去的话,就需要续期。这样说来,卡特所签署的那项制裁伊朗的“全国紧急状态”,已经续期四十多次了。
3)被联邦最高法院废除。最高法院可以以违宪或违法为由,在事实上将其废除。目前最高法院内保守派大法官与自由派大法官的比例是6比3,只要川普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符合保守派大法官们的司法理念,那么看起来最高法院不大可能去废除川普的“全国紧急状态”命令。
4)被国会推翻。国会怎么去推翻呢?需要国会两院制定一部事实上的法律,去推翻总统的某项“全国紧急状态”。但总统可以行使否决权,当总统行使否决权后,国会两院需要各自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所以,通过此种方式去废除“全国紧急状态”,门槛也很高。
虽然总统所宣布的“全国紧急状态”难以被废除,但却可以被下级联邦法院所制止。不过,如果真发生了这种事,那么最终还是得由最高法院做最终决定。
综上所述,美国政治语境下的“全国紧急状态”,并不如大家所想的那么严重,而且基本上都是对外的。其实我觉得,将其翻译成“国家紧急状态”更好。“全国紧急状态”这种译法,更容易让大家产生误解。只是现在这种翻译已经约定俗成了,如今也很难去更改。
“全国紧急状态”虽然难以被废除,但是却有国会的事先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中,只允许总统在规定的特定事项上行使此项权力。
所以,国会早已在相关方面设立了限制,总统并不能随心所欲。
川普即将要宣布的这个“全国紧急状态”,肯定也会惹上官司,到时,又将会是一场持久的法律战。
来源:寰宇大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