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当心中国银行信用卡黑洞陷阱,它会令你雪上加霜身陷囹圄

2017年09月29日 16:1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取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挑战中国的本溪人霍宏因不服输,对中国银行将变成复息和罚息的行为发起猛烈冲击。一二审再审后,霍宏再次提起检察监督。他不相信,中国的法律真的已成为废纸!针对中国银行本溪分行错误百出的起诉书,不难看出,中国银行抢民财可以任意妄为,不惜罔顾基本事实,偷换概念,此行为真正体现了什么叫做巧取豪夺。你还在使用中国银行的吗?如此没有信用可言的信用卡令人不寒而栗。

催收账款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冒充律师与黑社会有何区别?

银行在后台可以任意操作修改你的预留资料,却让你找不到问题的出处,而所产生的后果却要由你买单!

银行工作人员嚣张的告诉你,就算告到,江泽民那里也没用。

被诉至法庭,他们都懒得将起诉书内容仔细核对,可见这个明目张胆的有多嚣张,面对错误百出的起诉书你却哭笑不得。从起诉书可以看出,他们已经习惯此种抢劫方式,因为他们知道,无论书面材料怎样不堪入目,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他们是一个强大的抢劫民财集团,因为对内他们从来就没有输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院关于审理民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法院判决,以不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法如此随便?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该是驾轻就熟了吧?居然可以不对复息和罚息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就草草结案,中国的法律不支持复息和罚息,法院和法官却支持,你们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了吧?或者是,此类案件上层早有交代,敛财从抢劫每个弱小的公民开始。为了公平,为了对法律是可以正确执行抱有仅存的幻想,霍宏不断的逐级申诉控告。谁料想却被公安和法院强权部门半路拦截,强硬的塞进了拘留所,以拒不公开个人财产的名义限制了人身自由十五天。请问,全国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这么多年了,你们可曾面对过吗???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