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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私合营到国进民退 民营企业历史与现实

2018年09月29日 22:52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BBC

2018年中秋节刚过,中国高官的一席话,给已经热议中的国进民退担忧,又增加了新的恐慌。

这段讲话,实际上发生在中秋之前: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最近召开的一次全国会议上说:要坚持职工主体地位,以职工为本,让职工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这番话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最抓眼球的重点是:民营企业要以职工为本、职工共同参与企业管理。

这难道是新一轮“国进民退”的最新官方信号?

实际上,邱小平所讲并没有什么新意,而且媒体在报道时普遍忘记提的是,他作为人社部副部长,还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尽管中国国企中的工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作为社保和工会负责人,为民营企业的职工谋利益,讲几句冠冕堂皇又政治正确的话,显得非常合情合理天经地义。

然而,让外界心惊的恰恰是他的官员身份,因为前不久,一篇“私营企业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应该退场”的网络文章,曾经激起千层浪。尽管中国官媒高调表态“以正视听”,连中国总理李克强也在天津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强调,要“落实和完善支持的政策措施,消除民营企业投资的各种隐形障碍”。然而让民营忘记过去的历史并不容易。

南巡效应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普遍认为,中国经济在这40年间创造了世界奇迹,不仅超过了英、法、德、日,赶上美国也指日可待,成果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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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40年间,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如今其份量之重,早就有“半壁江山”之说。

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今年5月曾经为民营企业提供过这样一组数字:

1992年南巡时,全民所有制经济占51.4%,集体所有制经济占35%,个体、私营经济(包括合资、外资)不到14%。

2017年,中国的个体、民营经济对税收贡献了50%以上,对城乡就业的贡献率达80%。实际上,早在2011年,中国官方统计的数据就显示,民营经济总量占GDP比重已经超过一半。

邓小平南巡,对中国的民营企业的确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1988年,物价上涨导致抢购风潮,中国民间“反官倒、反腐败”的呼声成为1989年六四民运的主要起因。六四之后中国经济所处的困境、在国际间的孤立,以及对资本主义思潮的打压,也体现在经济领域对个体和民营经济的防范和限制。

1990年2月,党报《人民日报》刊登时任中宣部长王忍之的文章《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成为“姓资姓社”争辩的开端。文章提出了极为敏感的问题: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有没有经济上的根源?有没有一种经济上的力量支持他们?

在政治矛头对准中国民营经济的氛围下,国家政策向国企倾斜,政府收回了很多原本向民营企业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遭遇严重打压,很多民营企业因此破产。

中国新闻网上有介绍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的文章。文章写道,1989年之后,社会上对个体、私营经济批评的言辞十分激烈。

“在这些‘左’的舆论和高压之下,包括温州在内的全国个体、私营企业主们人心惶惶,有的忙着转移财产,有的关门停业,有的卷款逃难。”

而董辅礽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对1989年的个体、民营企业状况有详细的记载:全国个体户减少到1234万户,从业人员减少到1943万人,分别比1988年下降15%和15.7%。私营企业则减少了50%。

私营企业骤减的局面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才有所改善。2004年,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还被写入中国宪法,然而民营企业一直以来所受的歧视从来没有消除。

如果说20多年前邓小平在如何看待私营经济问题上“拨乱反正”,那么发生在1950-1956年间的“公私合营”则是对私有财产发动的翻天覆地的革命。

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带来的根本变化是:企业由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居于领导地位;资方开始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

1954年以后,私营工商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了严重的困难,部分私营工厂停工、停薪、停伙、甚至关门,部分私营商店停业。这些困难迫使私营工商业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依靠政府的安排。接受公私合营的工商企业越来越多。

由于银行、铁路、钢铁、矿山、电力、对外贸易等关键性经济部门,都掌握在政府手里。再加上同一时期开始实施粮食统购统销,私营工商企业的经营更加困难。到1955年,私营企业已经失去了独立存在的条件,离开政府的安排,就难以生存。

1956年2月3日时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在资改工作座谈会上这样总结道:“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资本家的全部财产拿过来,约计全省私营工商业的资金有1亿9000多万,现在被我们拿过来了,国家发了一笔洋财。1亿9000多万元相当于19多亿斤大米。广东年产大米是18亿斤,即几天时间被我们共了一大笔财产。”

民企离场

评论认为,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年之际,一篇论述私企该离场的网文之所以如此让人心惊,应该与历史上民企被打压和被革命遭遇留下的沉重阴影有关。

长期以来,中国自嘲是“共和国的养子”,而国有企业才是“亲生儿子”。因此,有学者提出不应该区别对待国企、民企和外企,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都应该一视同仁享受平等的待遇。

对此,中国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达沃斯经济论坛上的承诺: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内外资企业打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然而,与此同时,中国媒体近期却报道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中国国家资本入股民营上市企业。

有报道称今年以来,包括国资委、地方国资委、中央事业单位在内的“国资系”正在参与或已经完成了20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交易。“在国资作为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中,近六成转让方式为无偿转让或行政划拨。”

如此现象也引起海外媒体的关注。英国《金融时报》认为“中国国有集团吞下困境中的民营公司”(China State groups gobble up struggling private companies)。

中国媒体对此现象的解释是:有民营企业经营困难,求“卖身”。但是一个普遍认同的局面是:当中国整体经济形势出现变化时,首先受冲击的是民企。

民企困境以及由此而来的各方舆论应该是正在处理中美贸易大战的中国政府不希望看到的局面。中国国务院属下的《经济时报》27日刊发社评,批评“第二次公私合营”的说法是标题党,是别有用心。

不过,社评同时承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确实面临种种压力。“有些受形势变化所累,有些受营商环境所困,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民营企业家蒙受冤假错案”。

受政策歧视、融资困难、经营不利甚至不白之冤困扰的民营企业家们,很多已经选择移民海外。有的在成功获得外国身份后,将子女留在海外自己继续回国打拼。

即便中国政府打造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民营企业有了蓬勃发展的外在条件,然而一个非常现实的内在问题今后恐怕仍然会带来相当的困扰。

那些拿了外国身份的民企二代们,该如何继承父辈在国内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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