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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放宽房产市场 上海最新官宣:取消

2024年11月18日 21:24 PDF版 分享转发

11月18日推出新政进一步放宽市场,自今年12月1日开始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扩大住房交易优惠税收政策覆盖面。

据财经网、财联社等报道,经政府同意,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文档,通知取消普通住房标准事项。

据上海官方发布的文档,一是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二是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新政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方面,上海官方文档明确,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额。

按照上述规定,上海也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

在个人出售住房方面,根据文档,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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