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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控诉辞(三)

2017年07月05日 20:24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曾铮 Friday, March 25, 2016 ,来源:作者博客,文章取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原告代表曾铮宣读控拆辞(大纪元

 

三、被告在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那么,本案的几名被告又应该对这场惨绝人寰的大规模迫害负怎样的责任呢?

   (一)、第一被告江泽民

   第一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发生之时,是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及军委主席,拥有党、政、军最高权力,亦是政策的制定人和推动者。

   1999 年4月25日,万余名法轮功学员因天津公安抓捕45名法轮功学员之事到中南海外集体上访。上访代表与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其他高级官员进行了会谈,由 于朱镕基的妥善处理,天津有关方面当天释放了被捕的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于当天安静地离开。整个事件过程完全是和平的,没有任何暴力和风 波。

    但是,4月25日当夜,被告江泽民给中共每一位常委写信。该信在4月27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同 志的信》的通知”为题,被当作党内文件从高层到基层层层往下秘密传达。被告江泽民在这封信中将法轮功定为敌人与打击对象。

   1999年5月8日, 被告江泽民向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下令,要求开始整肃法轮功。

   1999 年6月7日,被告江泽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要求“坚决地”对法轮功“采取有力对策”,并提出成立专司镇压法 轮功的组织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李岚清任组长,丁关根、罗干任副组长,并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切配 合”。

   1999年6月10日,在被告江泽民的直接指令下,“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中共中央“610”办公室,由政法委书记、被告罗干主持,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臭名昭着的“610”办公室自此诞生。

   1999 年10月25日,被告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社论委员会主席佩雷菲特书面采访时,第一次提出“法轮功就是邪教”。10月26日,中共各大报纸在头版 头条以“法轮功就是邪教”为题发表被告江泽民的讲话;10月27日,新华社以同样的标题发表《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

   必须指出的是,被告江泽民的言论和《》的评论员文章,被当作法律广泛援用。几乎所有被非法判刑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冠以“利用邪 教组 织”或“从事邪教活动”的罪名而遭受残酷迫害,直到失去生命。事实上,从来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即便是我们不能承认的中共的恶法——对法轮功是否是邪教作 出过任何论证。被告江泽民关于“法轮功就是邪教”的言论,是迫害急速加剧的直接原因。

   1999年亚太经合组织高峰会议期间,被告江泽民还亲自将诋毁法轮功的书籍送给参加会议的各国领导人,以国家主席的身份亲自出马打压法轮功,让西方世界感到非常震惊。

   据“追查国际”报告,在镇压之初的1999年下半年,被告江泽民对被告罗干就关于“法轮功问题”进行过一次秘密谈话,谈话要点是:

   1“对他们要狠点,特别是上访,发真相什么的,抓住就打……往死里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2“在这个问题上,只要能压制住,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不受任何(包括法律)约束,整死了人,不负责任。不信我就治不了他法轮功。”

   3“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穷),肉体上消灭。”

   4“一般不发红头文件,只密码电传或口头传达,不署名,一概说是‘中央批示’就可以了嘛!”

   2000年,被告罗干带着被告江泽民的密令到各地口传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就地火化(47) 。

   毫无疑问,第一被告江泽民亲自策划和强制推行了对于法轮功的群体灭绝,对于这场血腥迫害负有最主要、最直接的责任。

   (二)、第二被告罗干

   被告罗干在公开镇压法轮功前,即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两次命令大陆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秘密调查,准备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然而全国范围内的调查并没有搜集到任何法轮功的罪证。

   1999年6月10日,为镇压法轮功而特别组建的“610”成立后,被告罗干即担任其领导小组成员和实际的执行主管。

   1999 年7月20日镇压正式开始后,被告罗干在实施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性迫害中起了主导作用,从1999年到2002年,他直接参与制定了对法轮功一步步升 级的打压政策,在多次会议上和讲话中直接要求加大力度镇压法轮功,还亲自到武汉、江西南昌、吉林长春、安徽合肥、巢湖、黑龙江、辽宁、河南等地进行督阵、 “蹲点”,每到一处,当地对法轮功学员的强行绑架、抄家、毒打、洗脑、关押、酷刑迫害包括致死案例都会上升。

   被告罗干在1999年下半年与被告江泽民就“法轮功问题”进行秘密谈话后,于2000年到新疆等地巡回,对镇压法轮功进行指示:“名誉上搞 臭、经济 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三个月消灭法轮功”。正是这样的指示导致各地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大规模的令人发指的酷刑,并使被迫害致死人数急速上升。

   被告罗干是山东人,曾多次亲赴山东督促迫害,截至2005年12月7日,山东省有28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死亡人数居全国第五,这与被告罗干多次亲自到山东督促迫害有着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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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年3月,被告罗干亲赴长春和东北其他城市加紧镇压,几天之内,长春地区出动6000余名进行大搜捕,50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捕,李容、沉剑利、刘海 波、刘义、李淑芹和另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在大搜捕中被打死,其中刘海波、刘义和那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绿园分局和锦 程分局刑警刑讯逼供活活打死。另两名与此相关的法轮功学员侯明凯、刘成军分别于2002年8月21日和2003年12月26日被折磨致死,其中刘成军被整 整折磨了21个月。

   被告罗干还利用金钱、名誉与地位等做诱饵,刺激各级官员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新华社2001年2月26日报导,包括被告罗干在内的中央610 办公 室,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上百个团体和271名个人进行表彰。负责殴打、绑架、抢劫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政委陈友, 以及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而臭名昭着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等在会上发言,向3000多名与会者(大部份是直接参与迫害的人员)宣讲迫害 法轮功的经验。苏境因“转化”法轮功学员“得力”而被评为“一级英模”,得到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副所长邵力获3万元。

   2002 年5月,被告江泽民、罗干下发内部“指示”,用金钱刺激抓捕法轮功学员,抓一个奖励3000元。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导致两名当事人死亡的所谓“法轮功学员自焚”惨案。事情发生之后,中共官方媒体长篇累牍地进行造谣宣传,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使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处境雪上加霜。

   经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华盛顿邮报》等多家国际性组织和媒体调查核实,“天安门自焚案”是一桩阴谋栽赃案,其中的“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而且同一人由不同人扮演。

   据香港《开放》杂志报导,中共国家安全部承认:“天安门自焚事件”从策划酝酿阶段开始就是国安部根据被告罗干的指示安排的,自焚者的每一个行 动都在 国安部操纵监控之下。国安部对事情的安排非常周密,包括自焚后灭火的时间,救护车的准备,新闻报导的措辞和发布的时间都是多次秘密开会精心布置的(48) 。

   也就是说,作为镇压政策最忠实的推进者,被告罗干必须为发生在镇压之中无以计数的惨案和数以千计的迫害致死事件负责。

   (三)、第三被告周永康

   被告周永康于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中共委书记期间,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四川省成为全国迫害最 严重的 省份之一,仅资中楠木寺女子一处就先后关押过数千名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至2002年12 月,已知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43名,是当时全国迫害致死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

   2002年12月,由于迫害得力,无任何公安工作背景的被告周永康被破格提升为中共公安部部长,并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被告周永康甫任公安部长,便在公安部局级以上干部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连续发表讲话,推动对法轮功的镇压,并赴全国各地要求对法轮 功严厉 打击,同时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每逢节假日、“敏感日”或全国人大会议召开之时,被告都特别要求全国进行“严打”,导致 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据“追查国际”调查,被告周永康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授意成都政法委书记王体干在成都锦江区搞迫害法轮功的试点,对攀钢集团公司4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抄家、拘押、留置、劳教、强行搜身等。

   被告周永康任公安部长后,各地公安人员公开宣称“杀人放火可以不管,只抓法轮功”。自被告周永康担任中国公安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副主 任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以来,经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由700名左右上升至2988名(2005年12月7日)。

   在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罪行中,公安部是最主要的犯罪行为实施者,作为公安部长,被告周永康必须为数不胜数的罪行负责(49) 。

   (四)、第四被告刘京

   第四被告刘京是中共公安部副部长,从1999年开始长期担任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是镇压法轮功并将迫害延伸到世界各国的最主要的策划者和执行者,包括下达开枪令、大规模抓捕、虐杀法轮功学员,推动、指导给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等。

   因打压法轮功得力,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以后,被告刘京升任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及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被告刘京除了在中国全国范围内直接指挥迫害外,还通过宣传、鼓励、利诱等手段推动政法系统员工参与迫害,直接向国际社会传播诋毁法轮功的谣言,曾多次前往马三家教养院,督促建造耗资一千万的“马三家思想教育转化基地”,用以迫害法轮功并将迫害经验向全中国推广。

   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三次、被迫害致双目几乎失明的现居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芝证实,被告刘京曾亲自指挥对她的迫害。她在证词中说:“ 另一件 捏造谎言进行经济迫害的事件曾震惊公安部及省市官员,被列为所谓的法轮功‘第二大要案’,由邪恶的公安部部长刘京主抓。当时我仍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和哥 哥遭人举报,说我们与国外法轮功如何如何。为此,江罗一伙从中央到地方公安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耗用国家100多万元,将我们家人上下调查个底朝天。 (50)”

作为公安部副部长,被告刘京与被告周永康一样,必须对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及迫害中所发生的无以计数的酷刑折磨事件及其它迫害事件负责。

   (五)、第五被告“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

   第五被告“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故称“610办公室 ”,它专司镇压法轮功,自中央以下,“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市、乡村、机关、学校。该机构从成立到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 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现有构架,超越于法律之上,与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性质一样,是一个专门残害法轮功修炼民众的非法组织,对在镇压法轮功过程中普遍发生 的致死、致残、酷刑、任意拘禁、劳教、判刑、罚款等非法行为负主要责任。

   “610办公室”是一个非法成立的超级机构,除服从各级党委外,其权力在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之上。例如,甘肃庄浪县在公开文件中称610办 公室的 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和“指导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严防‘法轮功’及其邪教组织内外勾结渗透颠覆活 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除了直接镇压法轮功外,“610办公室”还插手文化、教育、有线电视、展览会、气功、妇联、共青团等领域和团体、审查并决定发行海外节目、干 涉律师 办理有关法轮功的案件等。大庆市大同区的报告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干部“没有征询纪检、监察、审计、政法、‘610’等部门意见的不研究”。

   一场针对上亿规模的修炼民众的大规模群体灭绝性残害,没有一个宠大组织机构是难以进行的。被告江泽民等人利用其窃取的国家权力,建立了拥有数 百万工 作人员、每年开销达上千亿人民币的“610办公室”系统,将纳税人的血汗钱用于迫害人民。作为专门迫害守法民众的非法和罪恶组织“610”,也必须对镇压 中所发生的所有惨案负责 (51) 。

   四、结论及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迄今仍由被告所劫持的国家机器严密掩盖的这场群体灭绝罪行,是二战以来一次最大的人权灾难,它的残酷程度甚至超过当年纳粹对犹太人 的迫 害,因为这是当权者对本国公民的肉体灭绝、精神灭绝、、信仰灭绝、良知灭绝和道德灭绝。为了实施丧心病狂的消灭拥有一亿之众的修炼者的法轮功团体,被告倾 一国之力与“真善忍”及信仰“真善忍”的守法公民为敌。在制度性的怂恿和逼迫下,犯罪活动系统性地、有组织地、长时间的、大面积地发生,所有策划迫害、参 与迫害、协同迫害、默认迫害之人,都对人类的文明和犯了罪。而本案所列被告,则对所有这些罪行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如果人类和人类的法制允许这样大规模的灭绝人性、灭绝人道的行存在并继续发生,人类的文明和法制将不复有存在于世的理由。本起诉书中 所指控 的每一项犯罪,都是与整个人类为敌,与人类的文明为敌,与生命的尊严为敌,同时也是整个人类的耻辱——如果我们不能制止和制裁这样的人神共愤的滔天罪行的 话。

   反酷刑公约于1987年6月26日在国际上生效,禁止故意使用“严重的痛苦和折磨,无论精神还是肉体”来达到任何目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惩罚、恐吓和威胁。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第六条关于“灭绝种族罪”的定义是:“灭绝种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 施的下 列任何一种行为:1.杀害该团体的成员;2.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3.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 命;4.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5.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第七条“危害人类罪”指在广泛或有系统地针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在明知这一攻击的情况下,作为攻击的一部份而实施的下列任何一种行 为:1. 谋杀;2.灭绝;3.奴役;4.驱逐出境或强行迁移人口;5.违反国际法基本规则,监禁或以其他方式严重剥夺人身自由; 6.酷刑;7.强奸、性奴役、强迫卖淫、强迫怀孕、强迫绝育或严重程度相当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性暴力;8.基于政治、种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第三款 所界定的性别,或根据公认为国际法不容的其他理由,对任何可以识别的团体或集体进行迫害,而且与任何一种本款提及的行为或任何一种本法院管辖权内的犯罪结 合发生;9.强迫人员失踪;10.种族隔离罪;11.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对人体或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性质相同的不人道行为。

   对法轮功的大规模迫害,完全符合国际法中关于酷刑罪、群体灭绝罪中的前4项及危害人类罪中除第10项以外的所有条款。

   限于时间和篇幅,即便是已被揭露出来的不足冰山一角的迫害罪行,亦不能在此尽述,无论对被告作出什么样的判决,他们都将永远无法偿还和弥补所有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的在这场迫害中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乃至生命的损失。

   然而,为了人类的尊严,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新的犯罪不再发生,也为了给历史留下今日人类良知和道义的见证,请求法庭立即就被告的酷刑罪、群 体灭绝 罪、精神信仰灭绝罪、危害人类罪等反人类罪作出刑事裁决,请求立即解散犯罪组织“610办公室”,立即停止对全体法轮功学员的反人类罪行,并立即释放所有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我们还要指出的是,这场人类最惨烈的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时至今日仍在继续,每时每刻,新的酷刑、新的虐杀、新的灭绝,仍在继续进行。从法庭接 受本起 诉案的8月19日至今日,短短的112天内,被揭露出来的迫害致死案例,又增加了209起(2988-2779)。又是 209个鲜活的生命,被残忍地迫害致死!

   希望我们的指控,能向世界揭露迫害法轮功的滔天大罪之万一;希望法庭的裁决,能制裁罪犯,震慑协从,制止犯罪,预防恶行,鼓舞人心,唤醒民众,并在人类法律史上,写下辉煌的、足以令后世敬仰的划时代篇章。

   起诉人:曾铮、刘静航、李宝庆、陈红、李洁琳、梁佳霖、南希陈、李宇、章学荣、孔香芽、林慎立、赵明、熊伟、周忠明、王京宜、潘宇、爱米徐、汪淑茹、侯晶

   2005年12月10日

   附件:

   1.明慧资料网:〈99年7月之前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正面报导〉(http://package.minghui.org/qita_ziliao/china_positive_report/early_report_from_china.html#8)

   2.明慧网:〈 加拿大总督给加拿大法轮大法周的贺信〉(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8/21/2884.html)

   3.法轮功新闻社:〈历史解密:镇压法轮功的企图始于1995〉(http://chinese.faluninfo.net/fdi/gb/2004/4/23/33706.htm)

   4.大纪元:〈《江泽民其人》13:迫害大法赤膊上阵〉(http://www.epochtimes.com/gb/5/6/12/n952739.htm)

   5.《九评共产党》之五《评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

   6. 追查国际:〈中国大陆部份媒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 option=content&task=view&id=68&pop=1&page=0)

   7.追查国际:〈中国大陆部份媒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http: //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 option=content&task=view&id=68&pop=1&page=0)

   8.追查国际:〈关于“浙江乞丐被杀案”初步调查结果〉(http://www.zhuichaguoji.org/cn /index2.php? option =content&task=view&id=45&pop=1&page=0),〈追查国际关于“浙江乞丐毒杀案”的 调查报告(2)〉(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content& task=view&id=65&pop=1&page=0),〈追查国际关于”浙江乞丐毒杀案”的调查报告 (3)〉(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 view&id=66&pop=1&page=0)

   9.《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6日头版文章《公安机关破获“法轮功”组织非法获取泄漏国家秘密案件》

   10. 追查国际:〈关于中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调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 option=content&task=view&id=137&pop=1&page=0)

   11.明慧网:〈图片报导:黑龙江密山市恶警枪击大法弟子的罪证〉(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28870.html)

   12.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多省市秘密受命对法轮功学员开枪 揭示中国退回无法制时期〉(http://www.falundafa.org.au/MingHuiNews/gun-shoot.htm)

   13.明慧网:《高蓉蓉的申诉:严惩迫害法轮功者 还公义于天下》(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2/14/95415.html)

   14.大纪元:〈湖北市府前 公安活烧王华珍致死〉(http://www.epochtimes.com/gb/5/3/28/n868778.htm)

   15.大纪元:〈江泽民虐杀法轮功 联合国报告有案可查〉(http://www.epochtimes.com/gb/3/6/16/n329420.htm)

   16.明慧网:〈澳洲公民:我不知该怎样向女儿诉说她父亲的惨死(图)〉(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14/21389.html)

   17.刘静航证词

   18.大纪元:〈江集团残害法轮功学员百种酷刑大曝光〉(http://www.epochtimes.com/gb/4/1/26/n454371.htm)

   19.明慧网资料馆:〈赵昕〉http://library.minghui.org/victim/i92.htm

   20.大纪元:〈江集团残害法轮功学员百种酷刑大曝光〉(http://www.epochtimes.com/gb/4/1/26/n454371.htm)

   21. 明慧网:〈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的“约束衣”毒刑〉(http: //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7.html),〈残忍刑具:约束衣〉(http: //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430.html),大纪元:〈由“610”向大陆全国推 广的“约束衣”〉(http://www.epochtimes.com/gb/3/9/20/n379423.htm)

   22.明慧网资料馆:〈梅玉兰〉(http://library.minghui.org/victim/i20.htm)

   23. 明慧网:《我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遭受26种酷刑的二年经历(上)》(http: //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7/29/107264.html),《我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遭受26种酷刑的二 年经历(下)》(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7/30/107265.html)

   24.明慧网:《 重庆四岁女童被警察劫持为人质,外婆被迫害致痴呆(图)》(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9/82877.html)

   25. 追查国际:〈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调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 content&task=view&id=105&pop=1&page=0)

26.明慧网:《河北公安连续强奸两名法轮功女学员(图)》(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115621p.html)

   27.明慧网:《马三家恶警电击妇女乳房致溃烂(图)》(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10/17/112535.html)

   28.追查国际报告:《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遭警察当众强暴案调查综述报告》(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hotcase_22/2003-09/1064256017.html)

   29.大纪元:《魏星艳案续 法院重判五人 610发稿》(http://www.epochtimes.com.au/gb/4/2/25/n473578.htm)

   30.追查国际:〈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劳教所被强制生产奴工产品的调查报告 (第一部份)〉(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about_6/2003-11/1068183097.html)

   31.明慧网:〈受迫害法轮功家庭的部份孩子情况〉(http://package.minghui.org/mh/center/orphan.htm)

   32.爱米徐证词

   33.明慧网:〈抚顺大法弟子黄克、钟云秀夫妇遗孤黄心语的资料(图)〉(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17/86801.html)

   34.明慧网:〈母死父流亡 14岁的孙峰在孤苦中病逝〉(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2/113540.html)

   35.明慧网:〈黑龙江双城大法弟子臧殿龙两遗孤的情况(图)〉(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11/86320.html)

   36.明慧网:〈河北省涿州市近期迫害事实(兼与当地同修交流)〉(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88.html)

   37.刘静航证词

   38.明慧网:〈揭露盘锦市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的经济迫害?〉(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7/14/106154.html)

   39.大纪元:〈历经20种酷刑 付汝芳六年的血泪控诉〉(http://www.epochtimes.com/gb/5/5/15/n922010.htm)

   40.明慧网:〈河北承德市双桥区610和国安歹徒巧取豪夺嫖娼赌博〉(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4/27/100514.html)

   41.陈红证词

   42.明慧网:〈中国驻加官员殴打法轮功学员被查出〉(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4/49005.html)

   43.大纪元:〈两华人芝加哥中领馆前殴人被捕〉(http://www.epochtimes.com/gb/2/11/11/n244469.htm)

   44.大纪元:〈郭国汀遭刑事拘留 妻儿生活困难〉(http://www.epochtimes.com/gb/5/3/21/n858932.htm)

   45.自由亚洲电台:〈高智晟的律师事务所被当局勒令停止执业〉(http://www.rfa.org/cantonese/xinwen/2005/11/04/china_lawyer/?simple=1)

   46.大纪元:〈喇嘛及天主教徒因帮助法轮功受死亡要胁〉(http://www.epochtimes.com/gb/4/2/23/n472190.htm)

   47. 追查国际:〈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构成群体灭绝罪的追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 option=content&task=view&id=124&pop=1&page=0)

   48.追查国际:〈罗干迫害法轮功的事实佐证〉(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 option=content&task=view&id=145&pop=1&page=0)

   49. 追查国际:〈关于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 content&task=view&id=251&pop=1&page=0)

   50.追查国际:〈关于刘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cn /index2.php? option= content&task=view&id=431&pop=1&page=0)

   51.追查国际:〈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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