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仍面临歧视性障碍
美国人权组织批评中国政府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虽然提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的目标,但实际上仍对残疾人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设置障碍。
中国政府2月23号发布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与1994年发布的旧条例相比,新条例调整了中国残疾人教育的目标和理念,提出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条例还规定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应当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人权观察”3月6日发布新闻稿称,尽管国际准则对中国新发布的条例有所影响,令中国政府提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的目标,但中国实际上仍对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设置歧视性障碍,这令中国的很多残疾儿童不能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而是被隔离在特殊的学校接受教育。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苏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3月8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国新发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政府安排残疾人教育经费,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还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做出规定,这比以前都有所进步,但是该条例实际上仍允许普通教育学校把残疾儿童排除在外。苏菲.理查森说,
“该条例首先要求,残疾学生接受一个委员会的评估,然后根据他们的身体条件和能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安置。所以,完全是要残疾学生去适应学校,而不是让学校去根据残疾儿童的需要做出改变。国际法要求学校做出最大努力,以让残疾儿童能和其他孩子一起学习,因为根据现在的理念,这种融合教育方式对两种学生都是最好的。”
苏菲.理查森说,早在2013年,人权观察曾经就中国残疾人在教育方面受到的歧视发布报告。中国的普通学校以各种理由拒收残疾孩子。例如,一个行动不便的孩子,校方告诉其家长,教室在二楼,如果孩子要来上课,家长需要来帮他上下楼。苏菲.理查森认为,中国新发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对于解决这种歧视没有任何帮助。
谈到中国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程渊表示,
“我们过去作过2年融合教育方面的工作。我们向各省的残联和教育系统都要过残障人士入学的数据,教育系统和残联给出的数据相差很大,多的地方能相差5、6倍。国家每5年会制定一个残障人士的发展纲要,说要投入多少钱多少钱。你连基础数据都没有,你这些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程渊认为,虽然中国早在2008年就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但是在国内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时,仍然把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当成是献爱心,而不是作为基本的人权来保障。
(记者:林坪;责编: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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