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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救李明哲转“外”援 传美国会将办听证会

2017年04月15日 0:10 PDF版 分享转发

在台湾,NGO工作者失踪27天,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受访时表示,国会有意就“哲事件”安排听证会。已经退出营救的敏认为,按照大陆《刑事诉讼法》89条规定,最快4月24号前,不是释放就是批准逮捕李明哲。

“营救李明哲”在赴北京铩羽而归后,在台湾的外交部曾与美国在台协会(AIT)交换过意见,美方也确实相当关注案件发展。参与营救的NGO团体也私下透露,未来打算往外馆寻求协助。

台湾关怀中国联盟理事长杨宪宏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他们已经与美国的“国会及行政当局委员会”(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ttee of China,CECC)联络,担任主席的参议员鲁比欧(Marco Rubio)、共同主席众议员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都同意,如果李净瑜有意愿,他们就会在国会就“李明哲事件”安排听证会。

台湾关怀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我们后来马上把消息pass给李净瑜。这种情况包括几个美国的案件,高智晟的太太、女儿,或是王炳章的女儿,彭明的女儿,这些家属登曾经上去做过证。我非常仔细跟净瑜谈这个,如果你愿意我们才来启动所有需要做的事情。”

至于曾受海协会委托,送交李明哲亲笔信的李俊敏虽然已经声明退出营救,他对李明哲释放并不悲观。李俊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89条规定,拘留是有期限的。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多可延长到三十天。前后加起来最多37天。

声音来源:李俊敏:“按照这计算方式,可能4月24号之前,要嘛释放他、要嘛依法逮捕。如果按照境外NGO管理,严格来讲,期限更短,好像15天而已吧!我不知道这件事情会不会更复杂,但是,我相信大陆还是会依法处理,因为现在大陆法治应该也是非常的进步。”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周五发表一篇“政府束手无策,人民孤立无援”声明,请总统到国会报告说明、外交部应即启动国际救援,请陆委会和教育部说明并调查李俊敏先生和“领航基金会”是否涉嫌违反《两岸关系人民条例》等,也希望陆委会应设置“李明哲钟”呈现李明哲被关押的天数与时间。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黄春梅 台北报道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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