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苗案:2名江西被告获刑 非法疫苗销往8地市
2017年05月19日 2:38 PDF版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5月18日报道,江西赣州章贡区法院当天就涉及“山东非法经营疫苗【小编推荐:显微镜学家发表对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案”的两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3年。两名被告非法销售的疫苗覆盖江西省8个地级市,仅赣州就涉及14个县(市、区),涉案人数多达100余人,销售金额总计201万余元。报道说,被告之一刘某为原江西某县疾控中心检验科技术人员。自2013年以来,刘某在未取得疫苗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使用化名先后购进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等多种疫苗,并非法销往江西省各地的乡镇卫生院。自2015年7月起,刘某又联系其他被告分别在赣州市章贡区、南昌市帮其转发疫苗。涉案人分工明确,非法疫苗被先后发送至江西的吉安、上饶、抚州、九江、萍乡、鹰潭、宜春、赣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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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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