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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订 谘询民意

2017年06月09日 22:10 PDF版 分享转发

实施了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会首次修订,明文“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过,以往大陆民众要求政府公开信息,让公众监督施政,政府多数会以涉及国家机密等为由,拒绝答覆。内地法律界人士就认为,即使修例,亦不代表资讯公开范围必定会扩大。(高锋 报道)

中国大陆维权网站“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羁押超过半年,处境仍未明朗。他母亲蒲文清上月曾向四川省公安厅,以及绵阳市公安局寄申请书,要求公开儿子在看守所的情况。其后公安局以电话回覆,表示不会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了9 年,近日首次计划修例。新版本明确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白纸黑字写进条文里。四川省人士李昭秀对修例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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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昭秀:公开他(黄琦)的身体状况和饮食、用药,跟他的案子应该没有关系,要是这方面能得到允许,也体现了保障在押人的人权状况问题。国家修改信息公开条例,我希望有所改观。

近期朝鲜半岛局势紧张,中国维权律师谢燕益今年4月曾向多个致公开信,要求公布朝核危机处理计划的资料,不过上载到微博的内容,很快便被删除,后来民政和环保部门回覆说,查询的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谢燕益估计,即使通过修例,政府部门都不会改变初衷。

谢燕益:是不是他们担心会给社会稳定构成隐患? 这个不排除。不管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对社会存在法律和政治责任。这肯定是它一种考虑,但是这种考虑,最后要有一种合法、科学的程序去解决它。

新修订列明,凡是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和涉及行政机关决策过程等信息,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谢燕益:这东西本身也是抽象的,也是笼统的,甚麽叫国家安全,甚么叫,甚么叫社会和谐稳定,随便以公权力去制定,实际上是真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权贵集团总是“防民胜于防川”,利用各种措施,回避掩盖公共权利的运转。

律师王优银曾代理多宗平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包括要求公开,每张机票收取50元机场管理费的理据。

王优银:我们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像这种徵收应当是经过全国人大授权,或者立法,却没有发现有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立法徵收的情况,仅是由财政部出台了一个民航发展基金的部委规章。财政部的答覆,说这涉及到国家秘密,没有予以答覆。

他认为把“以公开是常态”写入法律,是法制上进步,但不排除到真正执行,有部门会以各种理由作为挡箭牌。

王优银:各地区的依法行政水平并不一致,具体操作人员的素质并不相同,有些案件可能应当公开,可是操作人员可能认为不太适合公开,之前我们代理过许多案件,它都是以这种理由来回避。

修订草案意见稿,目前仍处于谘询民意阶段。民众可在7月6日前,写信或在网上提出意见。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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