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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四访民起诉区政府 法院以“谈话”方式违规开庭

2017年06月14日 0:28 PDF版 分享转发

西城区十四名集体起诉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当地法院日前发来传票,让访民们去“谈话”。但上不允许所有访民发言,且被告委托前来的两人没有持有效手续。访民们不满法院违规,向纪检投诉,暂未获答复。

北京西城区访民孙敬儒、孙世民、赵淑苓、王建平等十四人此前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西城区与宣武区两区合并后,每周三区长接待日接访制度的详情,被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围”为由驳回,访民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案件于今年1月16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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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访民们收到了北京第四中级法院的传票,定于6月12日9时30分在第五法庭“谈话”。访民之一刘敬儒向本台记者表示,他们如期前往法院,被法官告知“谈话”即等于开庭。而他们发现被告方没有有效的明,也没有政府委托手续:

“按国家法律规定,一审必须开庭,他通知我们是谈话,但法官说谈话就代表开庭,开庭和谈话都一样。他糊弄我们,而且说我们(提出疑义)是闹法庭,威胁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他强行进行谈话。可是在谈话过程中,在审查对方出席人员的问题上又发生问题了,对方没有委托书,这两个号称说自己是被委托人的,但没有任何手续。”

另一名访民孙世民告诉本台,法官禁止他们所有人发言,只允许他们派出5名代表,而在访民就被告身份提出质疑后,“谈话”最终未能进行下去,法官离开前让被告代表在庭审记录上签了字,却拒绝访民签名。他们随后向法院纪检投诉,被告知需要调查,截至目前,未获答复。

孙世民说:“开庭他又不让我们14个原告全部说话,只让代表说话,对方被告没有合法身份证明,也没有委托书,最后等于没谈话,就让所谓的没有身份证明的被告(在庭审记录上)签了字,没让我们原告几个人签字,最后我们5个代表就把这些情况写了个材料,交给他们纪委了,现在也没给答复。”

刘敬儒表示,该案中法院和区政府无视法律,公然违法,令人气愤。他认为,中国上访问题之所以严重,正是因为政府一再违法侵害人民权利,法院和有关监管部门失职,放任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才令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寇天力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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