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情报法》正式实施 内容模糊忧打压异见人士
2017年06月28日 20:12 PDF版
大陆当局早前低调就《国家情报法》谘询公众,事隔约个半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二(27日)通过有关法例,并于周三(28日)正式实施。
《国家情报法》授权国家情报机关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内外开展情报工作〞;情报机关不但可调查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更可自由进入限制区域,向相关人士查询或查阅相关资料。
《国家情报法》是继《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法》后,大陆3年内通过涉及国家安全的第5项法例。
而台湾陆委会表示,《国家情报法》中所指的〝国家利益〞或〝情报〞的具体内容模糊笼统,可能会被用以打击境内外异见人士,以及用来箝制非政府组织活动之工具,呼吁大陆应避免影响两岸交流,更应重视人权保障的要求。
北京的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强调,大陆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会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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