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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律师和公民联署《看守所法》公民意见书

2017年07月06日 23:24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官方上月启动《法》立法工作。就《看守所法草案)公开征询意见。7月4日,有中国律师发起公民建议稿联署行动,建议对草稿进行多处重大修改。24小时内,建议就有超过百人签名支持。有参与起草建议稿的律师认为,中国大陆看守所一直是公安系统的私家监狱,严重侵犯。《看守所法》草案并没有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差距极大。

参与起草这份公民意见书的广东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称,中国一直没有出台规管看守所的法律,为国内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诟病,律师界更对此深恶痛绝:

“昨天晚上发出来现在大约有100多人联署,这个签名活动我们要持续很长时间。利用这个框架对(看守所法)作根本上的修改,从根本上来说应该是公民建议稿,因为在看守所法这方面大陆没有立法,只有原来的看守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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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位律师起草的建议稿写道,(公安机关)自侦自羁的传统体制,已经证明没有办法遏止、酷刑虐待,以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层出不穷,近期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舍此变革一途,任何尊重人权、严禁刑讯逼供等炫目口号,任何与时具进、与国际接轨等漂亮措施,不过是瞎掰、蒙人而已。

葛文秀告诉本台,当局的意见稿缺漏严重,建议稿对此进行了深度修改,修补条款20项,增加条款25项,建议删除5项:

“根据宪法法律、地方法的规定,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应当由全国人大立法研究决定。我们认为,它在立法的原则方面,律师的权益保障方面、被羁押人在监狱里面的待遇,这些根本性的问题上,我们认为有严重的缺漏。”

公安部起草意见稿,而看守所又由公安部管辖,有利益冲突之嫌,因此法律界人士对此很多疑问。

参与联署的北京律师、709案中王全璋的辩护人程海表示:

“现在公安基本上把看守所变成了自己的私家监狱,想关就关,想不让见就不让见。《看守所法》的设立,第一个,主管机关不能是公安机关,因为它是侦查机关,会利用手段,限制律师介入案件;像王全璋案,两年多见不上。第二,通讯权也被剥夺。”

程海称,若没有追责和监督机制,《看守所法》将会沦为一纸空文:

“关键是要有法律责任,对违法犯罪的看守所的人员进行严厉的惩治,可以通过诉讼、复议的方式来维权。还有重要的一点,对看守所监督要引入社会监督。”

近年来,看守所不断出现各种离奇死亡事件,如“睡觉死”、“躲猫猫死”、“上厕所死”,甚至是“喝水死”等,引发外界质疑被羁押者在看守所内遭到非人虐待。

葛文秀指,中国的看守所现实情况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相距太远。葛律师认为,中国应该改善看守所和监狱的条件,并由社会公开监督,以缩短与国际社会的差距。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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