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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一地两检”方案争议扩大

2017年07月27日 0:30 PDF版 分享转发

特区政府公布广深港的香港段“”方案,继续引起舆论争论。面对外界的质疑声音,律政司司长重申,根据《》,有权向大陆出租土地。不过有民主派议员认为,此举已经违反了草拟香港《基本法》的初衷。有法律学者认为,目前《基本法》已经不能约束中央政府的作为了。

若将来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实施“一地两检”,西九总站有大约四分之一面积,租予划为“大陆口岸区”,沿途由候车、登车,以至在车厢行驶期间,都是按大陆法律处理。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7月26日在电台节目表示,香港境内的土地由国家拥有,由香港负责管理。把西九龙总站部分地方租予国家,情况就有如业主出租单位后发现不够用,可向租回其中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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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说︰“向租客租回一个房间给业主,这个权力是有的。有人说香港有没有权租部分地方予大陆单位,我看不到法律上有什么问题。”

被撤销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姚松炎反驳袁国强“租客论”的比喻。他解释,中国以业权人的身分将香港租借给香港政府,再要求港府分租部分土地给大陆,意味着租客容许业主自由进出已经租出地方,变相令到香港原本享有的租约权益马上失效。这样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法规震撼 ,也会令到国际投资者对香港信心,甚至可能令到评级机构因为新增风险而调低香港及大陆的信贷评级。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袁国强的比喻荒谬,意味香港是一个借来的地方,中央可以随时缩减香港范围,令《基本法》沦为废纸。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认为,将香港部分领域租给大陆施行大陆法律,违反《基本法》初衷。

梁家杰说︰“当年的《基本法》写了很多限制,包括第十八条,就是中央不能在香港实施全国性法律,以保障香港人免于恐惧的自由活动空间。如果今天你将空间收窄一定违反初衷,在这个意义上,当然违反《基本法》。”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也认为,若有将香港部分领域租给大陆施行大陆法律,可能会有人提出司法覆核。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表示,目前特区政府提出的一地两检方案要经人大常委会授权,如果之后要涉及诉讼问题,他相信人大常委会都会按内地法律释法,令一地两检方案合法化。

张达明说︰“香港草拟《基本法》时对保障条文有信心,似乎现时已不能靠《基本法》约束中央权力,只能靠政治或中央自我约束,失去法律保障。”

此外,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就高铁一地两检方案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禁止批准大陆公安,在高铁西九龙总站内的香港境内执行大陆法律。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指出,“一地两检”方案不是国家主导,而是配合香港的需求,当中符合“一国两制”,不会存在大陆人员跨境执法问题。他希望,外界要理性讨论问题。

(特约记者︰丁汶淇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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