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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德绍法庭就李洋洁被谋杀案举行最后两次庭讯

2017年08月02日 23:10 PDF版 分享转发

7月31日和8月1日,德绍举行了第35、36次庭讯,本周五将宣判。审判进展受到广泛关注。

去年五月十一号在德国德绍地区发生的中国李洋洁被暴力谋杀案,从去年十一月二十五号开庭审讯,审讯历经八个月,七月三十一号、八月一号进行了最后两次,第三十五和三十六次开庭。法庭宣布将于本周五,八月四号宣判。

七月三十一号和八月一号是德国今年夏季少有的闷热天气。但是德绍法庭一一八审判厅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在三十一号进行的第三十五次审判中,女检查官克罗普夫(Heike Kropf)用了大约四个小时的时间,详尽地陈述了整个案件的起因及调查。对于这次庭讯,克洛普夫说,她进入法律界三十年来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受到公众和媒体如此关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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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十一号的审判中,要求法庭,鉴于男犯的强奸和杀人罪行的目的性、计划性、残暴性,对罪行的冷漠,根据德国刑法应该对他判处最高刑罚,终身监禁,并且不得减刑、不得假释。

对于女犯,检查官认为,由于在心智上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以及在庭讯中显示出的某些人性的反应,要求法庭根据德国刑法,判处八年监禁。

对于检察官的起诉,李洋洁父亲的律师佩茨讷在庭审后对媒体说,他认为检查官对于女犯的量刑诉求是不适当的,对她应该处以更严厉的刑罚,判处监禁十五年。

为此在一号的庭讯中,佩茨讷冷静、平和、详实地陈述了怀着美好愿望到德国留学的李洋洁及其家庭的情况。李洋洁虽然在最后的时刻,像狮子一样反抗暴行,但是她最终被残暴地杀害,她和对生活美好的愿望在德绍地区被毁灭。对于被告,他称他们是一对“谋杀犯情侣”、“暴力无度”、“有计划的犯罪”,对他们的严判完全是适当的。他同时要求法庭对李洋洁父母赔偿。最后,他以李洋洁父母的话 “要求法庭给予公正的审判”, 结束了陈述。

男犯的律师本讷维茨(Marco Bennewitz)一号在法庭上提出,在他看来没有证据证明李洋洁是被杀害的。她可能在被强奸的时候已经死了,因为死亡的时间并不能够确定。为此,他要求男犯按照青少年法,判处十年监禁。

女犯的律师茵塞尔曼(Christiene Inselmann)在法庭上说,女犯是由于害怕才配合的,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直在现场。为此,她要求对女犯按照青少年法律,判处三年徒刑。

对于这两次审判,据德国媒体报道,不仅男犯的无动于衷,而且他们律师的言论都引起旁听民众的极端气愤。他们认为,检察官对罪犯的诉求的刑罚还是太轻,一些人甚至认为应该恢复死刑,另一些人则认为,男犯只要他活着就要终生受到监视,这样才能够保障社会的安全。

(特约记者:天溢 网编:李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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