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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管理色达喇荣佛学院 境内外藏人哗然

2017年08月24日 3:58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当局在色达县喇荣五明院强制实施院寺分离方案后,日前安排四川甘孜州公安局副局长扎巴为首的六名担任色达五明佛学院书记兼院长、喇荣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兼主任等各职务,引起很多境内外的强烈不满;另外,理塘县政治犯阿珠鲁波十年刑满于星期一获释,但在被监控之下返家。

一位有关消息人士星期二晚向本台发送多张图片介绍说,当局近日发布所谓的《喇荣寺五明佛学院院寺分离方案》明白卡,强调要撤销原喇荣寺五明佛学院,分开设立色达五明佛学院和喇荣寺,其中佛学院被限定教职人员及学员总数不超过1500人,喇荣寺管理人员和僧尼总数不超过3500人,均由政府干部负主要责任进行管理。

消息人士说:“中国当局于去年7月20号正式在喇荣五明佛学院强拆数千间僧尼住房,并驱逐数千名僧尼以后,不仅把这座举世闻名的佛学院改建成旅游基地,同时使用藏中两文发布所谓的《喇荣寺五明佛学院院寺分离方案》明白卡,以三个部分说明要实施院寺分离的原因、《方案》的批复情况及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等。该《方案》指出,开展院寺分离工作是按照中央、省委的明确要求,由中央统战部正式批准、国家宗教局于今年7月25号就此下达同意决定,声称是进一步明确喇荣寺宗教活动和佛学院教学活动互不隶属,并指院寺分离是以清人拆房后的觉姆(尼姑)区和扎巴(僧人)区为基准打桩定界,并逐步修建隔离围墙,把佛学院划分为6个片区、喇荣寺划分为10个片区,派政府干部指导及参与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同时指出要明确佛学院每名学僧的学制,确保学制期满返回原籍,确保每年新招人数不多于当年毕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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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表示,四川甘孜州当局日前发布7名干部任前公示,其中6人被安排要职,负责管理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

“喇荣五明佛学院被当局强制分割后,寺院管理权也被剥夺。本月20号,甘孜州当局发布7名干部任前公示,其中6人被安排在喇荣五明佛学院担任要职,分别是甘孜州公安局副局长扎巴被拟任为色达五明佛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色达县委副书记四郎曲批被拟任为喇荣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兼主任,另外九龙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民宗局局长邓珠扎西和甘孜州藏学研究所兼编译中心图书资料室科长罗康斌被拟任为色达五明佛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稻城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代杰?扎西泽仁和理塘县濯桑乡党委书记使朗拥忠被拟任为喇荣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兼副主任。”

消息人士表示,当局的这一做法立即引起境内外藏人的强烈不满与批评。

“自从中共媒体发布甘孜州干部任前公示后,境内外很多藏人都对喇荣五明佛学院的处境深感担忧,并在网上纷纷发言表达不满,强调喇荣五明佛学院被政府直接管理并在寺院内外设立官方行政机构,这对佛学院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也是摆脱不了的沉重灾难,今后不仅寺院佛事活动被管控,僧尼还将受到更大的打压,并批评中国政府无视国际呼吁,肆无忌惮地对佛学院进行开刀,强调把佛学院变成政府学校,将会对弘扬佛法带来阻碍,这种对宗教的迫害行径,应受到世人谴责。”

此外,四川甘孜州理塘寺前诵经师阿珠鲁波因被指控涉嫌其亲属荣杰阿扎公开抗议政府事件,被判刑十年,他于星期一刑满获释,但在被监控之下返回家乡。

与阿珠鲁波同乡的流亡藏人次仁央宗向本台表示:“本月21号晚上约10点钟,当局通知阿珠鲁波的家属,要求只派一人到乡政府来接阿珠鲁波回家。当家属代表抵达后,当局人员又一起随行,将阿珠鲁波送回家,同时禁止当地民众前来欢迎他。”

次仁央宗补充说:“阿珠鲁波被捕前身体壮硕,但获释后,身体变得非常瘦弱,精神状况也不是很好,家人和亲友都很担心他的健康问题。阿珠鲁波被捕前是理塘寺的资深僧人,还担任诵经师,受到地方僧俗藏人的尊敬。他曾多次公开反对和指责当局开矿及盗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为了抗议当局要求寺院僧众污蔑尊者而辞去寺管会副主任一职。当阿珠鲁波的亲属荣杰阿扎在官方仪式上高呼‘让返回西藏’等口号进行抗议的事件被外界媒体广泛报道后,当局怀疑阿珠鲁波是消息透露者,将他强行拘捕并对他判处了十年徒刑。”

本台早前报道,四川甘孜州理塘县牧民荣杰阿扎于2007年8月1号“中共建军节”在当地举行“赛马节”官方庆典仪式时,走上主席台公开发表演讲,并在被警方拘捕前高呼“让达赖喇嘛返回西藏”、“释放班禅喇嘛更敦确吉尼玛“、”释放丹增德勒仁波切”等口号进行了示威,之后当局陆续拘捕与荣杰阿扎有关的人士,包括其侄子阿珠鲁波等亲属。同年11月20号,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荣杰阿扎(又写绒吉阿扎)有期徒刑八年;以“泄露情报罪”及“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判处阿珠鲁波有期徒刑十年、嘉央更钦(又写降央供青)有期徒刑九年、格桑嘉措(又写格绒降措)有期徒刑五年、鲁托有期徒刑三年、嘉央丹增有期徒刑三年、洛桑平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特约记者:丹珍 责编:吴晶 网编:李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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