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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分房问题反映

2017年08月26日 7:0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取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期内部认购了一批定向,即“金胜嘉谊家园”住宅项目。现将我们所了解到的该项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做出反映。

“金胜嘉谊家园”住宅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位置。该项目位于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南侧、马家堡东路东侧,位于南四环内。

2、开发商。该项目是由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融基础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定向安置房。华融基础公司是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性质。2013年,华融基础公司经时任北京市副市长吕希文及“一行三会”领导沟通协调,以定向安置项目名义拿到此地块,给“一行三会”定向建内部房。“金胜嘉谊家园”共有503套住房,其中463套分给“一行三会”员工,另有40套是给回迁户的原地回迁房。

4、性质。该项目房屋产权性质是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房本上将注明是“定向安置房(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

5、房产套数。该项目住房共503套,以大户型为主。其中,190平米四居室共89套(占18%),156平米三居室共192套(占38%),120平米三居室共140套(占28%),98平米两居室82套(占16%)。

6、房产价格。北京市西城区政府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此定向安置格进行评估,以2016年3月的市场价格确定此房屋销售均价为41480元/平米。但此项目2017年6月才开始由“一行三会”内部认购和交付定金,此时该项目周边一手房价格已经到了70000元/平米。

7、上市出售政策。该项目房产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政策根据现有文件政策执行。根据北京市政策,经济适用房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普通百姓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出售时要将(出售价与买入价)差价的70%交给政府;另一种是针对回迁户和集资建房的二类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只需要将成交价格的3%作为土地收益价款交给政府。但此项目房产出售时具体以什么政策执行,北京市一直没有明确。

作为“一行三会”员工,我们对此项目提出以下质疑。希望北京市住建委、规划国土委等了解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并对房产属性重新定性。

1、关于项目属性

此项目是由金融街控股公司下属的华融基础公司,于2013年以给“一行三会”内部建房的名义,向北京市政府拿的地,是由当时的副市长斡旋的。吕锡文副市长与金融街控股公司高层之间的黑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现已查明和定性。

请各位领导注意,定向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的道路建设及其他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时,对于被定向的住户进行安置而建成的房屋。“一行三会”员工并不涉及市政规划、土地,凭什么以“定向安置房”的名义将此项目定向出售给他们?这其中涉及的“一行三会”领导、吕锡文、金融街控股公司高层之间的利益输送和黑箱操作,希望纪委核查。

诉求:第一,我们要求暂停出售该批住房,重新确定地块属性,不能以“定向安置房”定性该项目住房。第二,我们要求北京市政府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新的住房属性,以2017年6月的市场价格重新定价,以新的市场价格重新出售。

2、关于房屋面积

该项目给“一行三会”的463套房中,156平米以上的大户型共281套,占61%;最小的也有95平米。

请各位领导注意:第一,这么多大户型的房屋是否符合国家机关的住房标准?第二,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是对中低收入群体建造的。“一行三会”员工的工资待遇在国家公务员中属于最高的一个梯队,科员级别的年收入都在16万元以上。请各位纪委书研究,这样的人员是否符合“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标准?

诉求:如果各位领导无法暂停出售该批住房或重新确定住房价格,那么我们要求在房本上不能以“定向安置房(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标注。必须标明此类住房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如果标注为二类经济适用房,那么又会引起出售上的利益输送)!

3、关于出售政策

现在北京市对于此项目的要求是5年内不可出售,5年后可出售,出售时按照70%还是3%缴纳税费暂不确定,要根据北京市到时的政策来定。但“一行三会”领导对内部员工暗示,此房是二类经济适用房,5年后只需要缴纳成交价格的3%就可自由交易。如果这样,以现在的房价,“一行三会”购房员工就能轻松挣到每平米3万以上的差价,而且主要是大户型,因此人均可以赚到400万元的差价,这里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因为此房不属于二类经适房。二类经适房仅适用于拆迁户和集资建房,但“一行三会”的购房员工不是拆迁户;而且此房也不是“一行三会”的集资建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三十四条规定,“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一行三会”员工工资待遇很高,必然不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此外,其他部委的内部集资建房,也是以一类经适房标准,在出售时缴纳70%差价的。

诉求:如果各位领导无法暂停出售该批住房或重新确定住房价格,那么我们要求北京市政府认定此房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必须将差价的70%上交政府。否则就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对其他公务员和北京市广大市民非常不公平。

4、与其他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国管局分房的关系

根据北京市的定性,此房是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也就是说,第一,买了这个房子,就相当于占用了经济适用房的指标。那么,该项目购房人不能够再申请北京市的其他经适房、限价房、自住商品房等。第二,国管局分房也是经济适用房,因此该项目的购房人不能够再参加国管局面向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分房。此次“一行三会”内部要求购买了此房的员工,不能参与大郊亭等国管局分房。但买了此房的“一行三会”员工普遍认为,此房是北京市的房屋,和国管局系统没有联网,因此想着以后可以调到其他非一行三会的国家机关,偷偷再分国管局的房。如果能够这样操作,将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诉求:如果各位领导无法暂停出售该批住房或重新确定住房属性,第一,我们要求北京市政府认定,购买此项目的购房人,不能够再申请北京市的其他经适房、限价房、自住商品房等。第二,我们要求“一行三会”将此次购房情况向国管局报备,今后这批购房者不能够在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再享受国管局的任何分房。

“一行三会”部分员工

2017.8.5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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