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社运人士判词拖延颁布 政府被质疑影响上诉
香港13名社运人士,因示威反对新界东北发展计划,被判入狱8至13个月,但判刑20日上诉庭仍未颁布判词。有多名成员被控的政党社民连,成员梁国雄表示不满,指责法庭拖延颁布判词,令被告无法上诉。(林国立 报道)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就13名反新界东北发展示威案被告提出刑期覆核,他们上月15日,被判入狱8至13个月,判刑后20日上诉庭仍未颁布判词。
部份被告属于政党社民连,其成员梁国雄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案件的上诉期限,是宣判后28日,质疑法庭迟迟未颁布判词,令被告无法上诉,做法不公。
梁国雄说:现在法庭写不到判词,我们上诉一方很难说法庭错在那里,你不出判词我们就上诉不了,整件事就非常丑陋,因为在重夺公民广场案有判词,为何这宗案没有呢,你判刑这么重,如果你觉得这是一个这么重要的判例,要判一个阻吓性的刑罚作案例,那为何判词要写这么长时间呢。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接受本台访问时亦质疑,这情况对被告不公道。
林卓廷说:你应该尽快出判词,因为你将一个原本自由的人判入监,他要准备上诉,要看法庭的判词判得对不对,考虑判词内容去决定如何上诉,这样对被告人不公道,最少已经拖延了,很简单你现在判我坐监,你甚么理由判我坐监都要告诉我。
协助这13名被告的法律界人士透露,至今都未收到法庭通知何时颁判词,一般刑事案件中,通常会在判刑时一并颁布判词,避免延长被告监禁期,但今次案件判刑时,法官连口头理据都没有交代,迟有判词令上诉的准备工作越困难。
港大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接受本台访问时指,终审庭在考虑是否接纳上诉时,会将上诉庭至今未颁判词纳入考虑,不会单单因为逾期申请拒绝上诉,但他举公民广场案为例,指上诉庭将13名被告收监,但未有同时颁布判词,变相令上诉人被延长监禁,做法不恰当。
张达明说:判完刑后又不给出书面意见,隔了这么久,变相令被告人特别如果他打算早些上诉,有理据甚至可以申请保释等候上诉的,就要坐(监)时间长一点,一般的期望是,法庭不应该拖,应该写好判词一次过宣判,好像双学三子的情况,而不是说完判人入狱多少个月,然来押后颁判词时隔这么久还未完成,这就不太恰当。
司法机构回应传媒查询时指,不评论个别案件。
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在律政司刑事检控科2016年年报的序言中,再次回应外界对律政司检控的质疑,指去年处理的案件性质棘手和极具争议,不少是因为案件性质或当事人的身份,牵动公众神经,案件受到的公众监察是前所未有。他强调检控人员处理检控工作时,保持政治中立,检控官一直尊重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基本权利,只有在涉案行为明显超越这些权利的界限,而证据也支持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才会建议作出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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