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天津市原市长黄兴国贪污判监12年

2017年09月26日 19:28 PDF版 分享转发

原代理书记兼原市长国,被裁定受贿罪成,判处监禁12年,罚款300万元

市中级法院周一(25日)宣布,自1994年至2016年,先后在浙江及供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用地及晋升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逾4000万元人民币。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法院指鉴于黄兴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事实,并揭发他人违纪线索,亦将全部赃款赃物退回,依法从轻处罚。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