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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文件严管佛道教 不得烧高香入股上市

2017年11月24日 18:26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国家局近日联同中宣部共十二部门向全国下达文件,提出严禁投资经营佛教场所和修建大型露天神像、禁止宗教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严禁诱逼信众烧高香等十项规定,要求宗教场所与商业化切割。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说,这是近年出台有关治理道教商业化的最严厉规定。综合中国大陆媒体的报道,改革改开后,大陆大量修复或新建寺院、道观,陷入商业化的滚滚红尘,成为敛财工具。其中,寺庙承包、疯狂烧头香、放生产业链等乱象丛生;一些地方政府大力推动所谓宗教产业、寺庙经济;河南嵩山少林寺在商界大展拳脚,方丈释永信被称为“少林CEO”。当局曾多次出台治理政策,但效果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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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布十二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详尽的十项规定。“意见”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盈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不得以股份制、合资、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商业运作,禁止将其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等资本运作。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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