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小米公司星期二在欧盟的一场商标官司中败诉,欧盟法院宣判小米在其境内注册Mi Pad商标是涉嫌利用苹果公司iPad的知名度,不得予以注册。
据法新社星期二报道,虽然本次欧盟法院的判决对小米并没有强制力,但如果小米继续在欧盟28个成员国中将Mi Pad商品化,就会面临各成员国各自对其进行法律追责。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小米可以提出上诉。2016年,欧盟知识产权署在一份公告中表示,小米与苹果在“具有冲突性质的产品上存在重大相似点”。小米因此向欧盟法院提出诉讼,但本周二被法院拒绝,宣判维持知识产权署的决定。欧盟法院称:“基于已进行的比较,两个品牌的产品与服务具有相似性,知识产权署已正确得出判断,即公众可能对相关产品产生混淆”。据悉,小米此前预计于2018年在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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