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早前去信4名丧失议员资格的人士,包括罗冠聪、姚松炎、刘小丽和梁国雄,要求他们偿还薪津,涉及款项270万元至310万元,4人需于周三前回覆行管会。
其中罗冠聪和姚松炎透过律师回覆表明,只会退回预支而未使用的款项外,但不会偿还已支取的薪津。
两人在回信中说,立法会主席曾裁定两人宣誓有效,即使其后有司法程序挑战他们的议员资格,两人仍获发放薪津,认为有足够理据支持他们不需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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