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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NGO出版无国籍者故事 吁政府重视无国籍者权益

2017年12月28日 23:41 PDF版 分享转发

,法律扶助会出版“国界上的漂流者”新书发表,收录10位在台湾无国籍人士的心路历程,团体呼吁台湾政府正视问题,修法让无国籍人士在台湾有居留相关权益。

台湾人权团体出版“国界上的漂流者”新书,收录10位在台湾无国籍,或曾经无国籍人士的甘苦谈。不过碍于身分不能曝光等原因,28号记者会上,只有一名流亡人札西慈仁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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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西慈仁表示,在台西还有18人未取得身分,而他是在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2001年二度访问台湾,当时执政的民进党陈水扁政府,以“特赦”一百多名流亡西藏人,作为给达赖喇嘛的“贺礼”时,取得台湾国籍的幸运儿。

流亡藏人札西慈仁回想1998年刚到台湾时的情况:“在台湾我不会讲中文的,也没有身分,也没有健保卡,所以生病的时候非常非常地痛苦,每次在路上看到会乱跑,因为我们长的有点不一样、黑黑的嘛,警察他有他的工作,有些人在工地上班可是会穿西装,因为怕警察会来抓。”

法律扶助基金会副执行长林聪贤提到在台无国籍人士估计上千人:“最大的来源,就是所谓的无国籍儿童,他可能是在台湾的外来人口生下孩子后不知去向,这些孩子在这边,虽然我们明明知道他可能是国外人生的,可是他的本国政府不一定承认他,他在这边因此在台湾没有国籍。”

国民党立法委员林丽蝉表示,去年“国籍法”修法成功,喜的是至少不会再制造国际人球,让很多要取得台湾国籍的新住民,可以先办好归化的程序,确定可以取得台湾国籍之后,再回去母国放弃母国的国籍。

国民党立法委员林丽蝉说:“最遗憾的是,你只要被法院判为你是虚伪结婚的话,你可能就被驳回国籍,而且无限期的,不是两年、三年观察期,是一辈子在台湾被观察期,我们的『国籍法』第十九条。”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以“掉在法律之外的人”形容无国籍的人士,她说:“不管他是无国籍,或是寻求政治庇护的人,或者他是,你如果看这本书,会看到有一些个案比较幸运,已经获得处理,取得合法身分,但是仍有一些人没有取得合法身分的状态。制度上面,包括难民法、移民法,可能对无国籍人士的权利都没有一些比较明确的定义跟保障。”

为法扶基金会拍摄宣传影片的导演卢建彰提到,他的老家在台南安平,祖先是当年与郑成功一起上岸的家将,那个时候的郑成功,某种程度不也是在台湾的“难民”?他呼吁政府有责任修法保障在台湾的无国籍人士就医、就学、工作等权利。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夏小华 台北报道 (责编:黄春梅/吴晶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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