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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形同虚设 律师余文生立案不果

2018年01月06日 4:01 PDF版 分享转发

曾代理709案的维权律师星期五向市西城区控告法院违反“法”, 故意拖延立案并有对他进行恐吓。

曾代理709案的维权律师余文生计划起诉。他谴责北京市法院拖延立案,声称受到法警恐吓,周五(1月5日)向检察院控告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请听特约记者高锋报道。

周3(1月3日)上午,身在北京市西城法院的律师余文生和妻子许艳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正当两人准备投诉法院立案不力之际,数名特警突然上前把两人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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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回忆当时情况时显得激动。

许艳: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一下上来有至少6个法警,围住了余律师,围的特别的近,用余律师的话说几乎就是脸对脸,贴着身体的状态,就是即刻要把他抓走的状态,而且态度非常的凶,让我觉得非常紧张。然后我就拿出手机想拍照,但是我刚拿出手机就有2个法警的人来到我身边说,“不许拿手机”,所以我就到了门外,发了一个信息。过了一会儿回到大厅,倒是发现余律师没有被带走。

去年9月,余文生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以便展开申办律师事务所程序,但被司法局拒绝。他认为这是出于政府对律师的打击报复,决定向西城区法院控告北京司法局以及北京市政府。

两人上周向法院一名自称是法官的妇女递交了立案材料,但该妇女一再拒绝开出收据,只叫他们回家等通知。两人白等了1个星期后,回到法院查询,答复是必须得找到接材料的立案法官。两人当场表示要找监察部门投诉,后来一踏进大厅法警就出现。

许艳谴责法院处事违反程序。

许艳: 你收材料要给当事人一个单据,如果符合你应该当时立案,不符合的话法律规定7天内你就要决定是否立案。其实做法就是要不然立案,要不然不立案,要不然就给个裁定。你明明交了材料他这样处理,很难理解。

余文生认为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处理手法,导致他们错过了15天的起诉期,周五正式向西城区检察院控告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2年前就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推行改革,把“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争取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不过曾任检察官的安徽省异见人士沈良庆表示,“民告官”是否真正可行仍然要看情况。

沈良庆:既然有人起诉了,法院就应受理;他诉求不合理,你可以判他败诉就行了。中国所有法律实际上主要是为了治理老百姓的,不需要用的时候它可以丢到一边去,这就是通常所谓的选择性执法。法律保护不了你,你可以起诉,他可以不睬你,严重的就把你给抓进来。

特约记者:高锋/责编:吴晶 网编:郭度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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