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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法律学者批评终审法院对黄之锋等三人的裁决

2018年02月12日 19:22 PDF版 分享转发

两名内地法律学者,批评裁定三名前学生领袖,就2014年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诉得直,维持不用监禁的裁决。

人民日报海外版,引述全国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说,终审法院就周永康及罗冠聪等三人的裁决,无疑对公民抗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认可,是需要慎重。

因为如果以反抗者的主观意愿,认定法律是失去公平正义,作为标准及违法理由,容易造成法制不稳定及社会混乱;又指占中的目标是对抗人大常委会八三一决定,等于否认基本法,而终审法院肯定暴力的非法集结是违法,但又提出追溯力的问题,会对市民造成信息混乱,逻辑矛盾。

另外,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说,终审法院的裁决无道理及不符合法理逻辑,会损害香港司法上诉机制的纠正错误功能。

在香港社会普遍支持政府依法检控非法占中的形势下,终审法院判决所暴露的问题令人担心,有姑息放纵违法犯罪行为、法治权威不彰的观感。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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