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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社长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移送司法

2018年06月06日 22:57 PDF版 分享转发

日报社社长张伟被指违反政治纪律,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等罪名,和公职,并以“受贿罪”移送检察院审理。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前副校长,青海日报社原党组书记兼社长张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6月4日,新华社引述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青海省委批准,对青海日报社原党组书记、社长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报道指张伟违反政治纪律,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对抗审查,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下属所送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并进行改造应付检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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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中国不少网民对当局指张伟“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的描述,大惑不解。网民“西楚葬红颜”留言写道,青海省委党报的社长持有秘密文件不是什么难事。另一网民称,这个罪名挺稀罕,此报道交代不清,没有说服力。网民“开司米_4703732”称,看来张伟没有和领导们保持一致。

广东一名法律人士张刚本周三(6月6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官方的说法很荒唐:“我注意到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在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察委网站上,尚属首次出现。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这一说法,本身很有问题,中国法律没有保护的机密,只保护国家机密和行政机关的机密。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不存在非不非法的问题。共产党只有党规而没有法律”。

北京莫少平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在他代理的案子中,党的秘密往往被视为:“在相关的司法解释里面是被视为国家秘密,当然从法理上讲,把一个党的秘密视为国家秘密,可能仅有中国大陆才有,我还没有看到其他的国家有这种”。

报道还指张伟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党组织阳奉阴违,充当“两面人”,顶风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青海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党代表资格;收缴张伟违纪所得;将张伟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四川网民朱女士对本台说,身为党报社长的张伟,持有共产党的工作秘密文件毫不奇怪,但将其作为罪状之一就很可笑:“共产党说话就像一些学校里挂的一些东西,都是自相矛盾的。估计这个人是一个比较有正义感的人,他可能不服共产党的一些规矩,套路,就像在大染缸里,你不想被染的话,人家就会攻击你”。

张刚认为,中共高层官员一向用经济罪名清除党内异己势力:“中共官场对站错队的官员,随意罗列罪名进行打击,清除的斗争是不择手段的。对青海日报原党组书记、社长张伟双开的处罚,背后原因应该是在清除异己”。

据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3岁的张伟,历任青海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教师、讲师、副主任、《攀登》杂志主编;青海省委党校副校长、教育长,省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2014年2月任青海日报社社长、党组书记。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 嘉远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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