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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与UGL协议 民主党两议员赴澳举报

2018年10月31日 22:20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前特首与UGL签订5000万港元的协议,当局指不再调查事件后,议员林卓延及准备周四(11月1日)前往作出举报,指他收取UGL款项时已成为香港特首,事件有贿赂之嫌。(李弦音 报道)

2011年梁振英参选特首后,涉嫌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与澳洲企业签订秘密协议,透过提供顾问服务、协助挽留员工、不作竞争等安排,换取相等于5000万港元的报酬,全部款项均在上任特首后收取。因UGL事件发起的「天下为公」行动,早前透过众筹获得逾200万元,目前剩下约158万元,其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及尹兆坚前往澳大利亚向执法机构举报。当地警方指基于案件性质,投诉人必须亲自前往当地警署立案投诉。

林卓延表示,与澳洲律师团队研究后,决定循当地的防止贿赂条例举报梁振英,及以有关禁止贿赂外国政要的法例,跟进梁振英及UGL前高层的400万英镑协议。他认为,有理由相信UGL认为梁振英是他们的顾问人,支持该公司做任何业务。但梁振英就任特首后有否继续担任顾问人,或提供任何服务予UGL,则要执法部门调查。被问到有关怀疑有否证据支持时,林卓廷回应指,有相关资料但未能透露,将会向澳大利亚执法部门提出。他续指,刑事调查的作用就是当重要资料欠缺,要由执法机构调查。而且,他指现在是有强烈的表面证据,当局才会要求他们前往立案。

林卓廷说:你去做刑事调查时就像一个砌图般,若果砌图砌好了还需要你去查吗?很多时候就是这里没有了一块,那里又遗失了中间砌图时,你便要去砌。

而尹兆坚表示,UGL是澳大利亚上市公司,其行为受到澳大利亚法例规管。而且,他认为事件或与UGL同属CIMIC集团旗下的礼顿建筑(亚洲)有关。尹兆坚指,根据《纽约时报》报道,港铁有与UGL签订维修保养工程的合约,并在2014年即梁振英任内与UGL投得New South Wales政府的大型铁路工程项目,总值37亿澳元,礼顿建筑(亚洲)则投得多项重要工程,包括兴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的旅检大楼等。所以,他有理由怀疑梁振英作为代理人,在协议中有索取或接受利益,而提供与其委托者有利益冲突的服务,故认为UGL有可能触犯当地的防止贿赂条例。

尹兆坚说:我们认为梁先生有责任向公众及相关执法机构解释,到底当中的关联性是否成立,以释除瓜田李下的嫌疑。

林卓廷早前曾向英国国家打击犯罪调查局(NCA)控告梁振英,但早于今年8月接获回覆不再调查事件。对此,林卓廷认为英国不再调查此案的理由已有三个不同版本,他感到匪夷所思,并认为UGL是英国上市公司,怎会不相关。他续指会继续与跟进事件,并会继续与关心此事的英国国会成员保持联络,希望英国调查局重申考虑决定。

立法会成立的调查UGL事件委员会主席谢伟俊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议员有自己认为合理处理方法的自由,但这是不容易的。

谢伟俊说:当然他们有自由去选择他们认为要处理的方法,但我都理解他们在英国方面都曾经众筹,但似乎没有甚么进展或英国已说明不再跟进。那么澳大利亚会不会有同样情况出现,大家便拭目以待。

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接受本台访问时则认为,如果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有人犯法,相信他会自行起诉,不用港人亲自前去。她认为,这些只是议员的政治炒作,不过当然他们有自己的自由。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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