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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官: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母法和子法”的关系

2018年12月05日 0:40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连任第二个任期时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誓就任。(2018年3月17日)
中国国家主席在连任第二个任期时左手抚按,右手举拳,宣誓就任。(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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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的“国家宪法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兼委员会主任表示,中国的宪法是母法,的《基本法》源于宪法,是子法,两者共同构成香港宪制的基础,香港并不存在脱离国家宪法的宪制。

沈春耀星期二在香港一次“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说,宪法的效力覆盖国家的全部领土、领域,香港回归后,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宪法效力当然覆盖香港特区。他强调:“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破坏渗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是绝对不能容许”。

参加座谈会的香港民主派第二大党“公民党”议员郭荣铿表示,沈春耀关于中国宪法适用于香港的解释,是突出“一国”的重压下,忽视“一国两制”的差异。他强调,中国宪法规定“实行社会主义”,但基本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不会在香港实施。他指出,必须要尊重一国两制的差异。

与此同时,在香港“乡郊代表”选举中,“效忠”中央政府成为激烈争论的话题。星期天,香港立法会议员朱凯廸以新界元朗元岗新村村民身份参选该村村长的资格被正式取消,原因是他被认为隐晦地确认支持独立是香港人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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