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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发起周日游行 促律政司交代不告梁振英之理据

2018年12月18日 19:13 PDF版 分享转发

未有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便决定不就UGL案件检控前,引起社会争议声不断。有议员表示将发起游行,要求律政司司长公开交代。另外亦有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推翻律政司的决定。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指律政司会适时回应。(李弘音 报道)

要求追查梁振英UGL案而成立的组织「天下为公」,周二(18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将于周日(23日)发起游行,要求郑若骅公开解释不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及不作检控的详细理据。

召集人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称,早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律政司愿意交代及解释,但有消息指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现正休假,林卓廷质疑她只是逃避。另外,林卓廷又认为律政司上周所发出的声明内容极短,不是充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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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说:现在律政司的交代只有一页纸,是轻飘飘的一页纸,亦是香港法治的份量。(律政司)还有胆量在声明说「律政司对这个案件的决定作出解释,让市民对这宗公众关注的案件有全面和充分的了解。」

立法会议员尹兆坚称寻求独立意见是要避免官官相卫、互相包庇的公众观感,但律政司未能解释为何改变一贯做法。而即使基本法赋予律政司司长最终权力,她亦要跟合理程序向公众交代。另外他又提到到律政司其中一个不检控梁振英的理由,是事件发生在梁振英上任前,所以不属违法。他批评这样会造成漏洞,并反问是否代表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正在坐冤狱。

尹兆坚说:另外不要再推卸指这些事情是因人而异,不是因人而异的。法律正正不应因人而异,是因证据作决定,而程序规矩是应该统一、合理,以及观众有合理期望知道他如何行事,这个就是普通法精神。

另外,被称为「覆核王」的长洲居民郭卓坚周一(17日)亦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推翻律政司的决定。他认为梁振英未有就收取UGL的5千万元作申报,违反《基本法》。另一方面,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亦没有向海外独立专家谘询法律意见,是行政失当及有负公众合理期望。

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回应指,对于不征询第三方独立法律意见的原因,律政司会于适当时候回应。

张建宗说:我相信坊间意见,律政司听到,适当考虑如何去进一步补充,适当时她会做一个回应。大家都明白,这件事在检控过程来说,律政司很清楚说明证据不足,廉政公署亦有声明,在这方面很清楚地交代。

调查此事的立法会专责委员会成员何君尧在电视节目中表示,欢迎郑若骅到特别会议上解释不检控的原因。他认为若涉案者是梁振英就在会议上提出优先处理,是不公平的行为,强调对待不同案件都要一视同仁。另外他又指基本法并无列明律政司必须要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

何君尧说:一般做法,若果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应否要寻求第二方或第三方的意见?可以做,但这不是基本法列明必须要做。

2014 年,梁振英竞选特首期间,与当时有意收购戴德梁行的 UGL 签协议,承诺不挖角、不竞争,换取两笔共 5,000 万港元的报酬,部份款项是在他担任特首期间收取,而他亦无申报。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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