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香港《国歌法》立法会首读 引担忧

2019年01月24日 2:57 PDF版 分享转发

23日就《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和二读。法案规定,公开侮辱中国国歌的人士最高可被判处3年徒刑以及罚款港币5万元。事件引发极大争议。

香港明报的报道引述政策及内地食物局局长聂得权强调,中国已于2017年通过,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有宪制责任在本地实施《国歌法》。而港府以本地形式立法,体现出一国两制。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路透社星期三的报道说,在立法会外的亲北京以及泛团体分别举起“维护国家尊严,指出立国歌法”以及“不歌颂的自由”、“人民大于国家、人权高于政权”等标语,双方还发生言语冲突。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