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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无果北京机场爆炸弹 残障汉冀中星终获赔偿

2019年02月22日 21:42 PDF版 分享转发

多年前曾在引爆土制炸弹,企图以死申冤的山东人士被政府人员打致伤残后上访多年,终于获得赔偿,当局一次性给他三十万元,并每月提供一万元生活费,他指虽然满意赔偿,但难以弥补心灵创伤。(黄乐涛 报道)

原籍山东的冀中星,十多年前在广东东莞市被治安队员打致伤残、下身瘫痪,八年来一直到北京及广东多个政府部门投诉,但都没有结果。直至周四(21日)接获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委会的通知,当局对他作出赔偿。冀中星周五(22日)对本台表示,经过多年,已导致身心疲累,现在得到赔偿可说是一种安慰。

冀中星说︰一次给我三十万,然后是每个月就是给我一万块钱,两年涨一次,每一次涨百分之十,然后涨三次就不再涨了,直到我结束生命,还算可以吧就是,(条件是)我不能再去上访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能做甚么,如果做的话,只有在网上做那些甚么。

他估计,各方媒体报道事件对当局造成压力才会获得赔偿。事件发生时正是二十多岁的黄金时间,导致他下身瘫痪,就连吃饭,甚至大小便都要家人协助。冀中星指, 因为残疾的原因,至今仍然未婚,虽然满意当局的赔偿,但心灵创伤是难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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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说︰我现在情况就是,你如果是走路,是不可能走路了,大小便的话、吃饭就是我父亲照顾着我,父亲做好了(饭)以后,然后他就端到我这个床边,我现在反正还有一个手能吃饭,当时也快到结婚的年龄嘛,就出了这一个事情,当时那个时候才二十三(岁)多,因为出了这个事情就甚么都耽误了,它(政府)就是给我再多的钱也补偿不了。

他指,当年殴打他的治安队队员,当局指没有搜集到证据,至今都没有对任何人作出处罚,加上这次赔偿的附带条件,是当局要他承诺不再上访,不要再追究事件,所以他估计被打致残日后亦难以追究责任。

本台致电给予冀中星赔偿的新塘村委会,希望了解情况,但电话没人接听。

曾代理冀中星爆炸案的律师刘晓原表示,中国很多执法人员即使犯了法,当局都不愿意出面解决,很多情况都是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处理,最后事件不了了之。

刘晓原说︰很多案件就是很模糊的,它(当局)说查不到刑事方面(证据),没有更多的结论,也就是说可能这么多年了,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嘛,另外一个角度,它(当局)经济上给你一个解决。

2005年6月,居于东莞新塘村以摩托车载客维生的冀中星,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导致脊椎、下身残废,出行只能靠轮椅。冀中星维权八年没有结果,2013年7月,他在北京机场派发申诉传单时引爆土制爆炸品,被炸断一只手,最后以「爆炸罪」判刑六年,去年3月出狱。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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