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公安部长赞同港修订逃犯条例 台通过提案促只限台港间引渡
2019年03月13日 20:01 PDF版
公安部前副部长陈智敏表示,香港应积极修订条例,协助移交逃犯到内地。(中国慈善联合会图片 / 拍摄日期不详)
香港特区政府倡议修订《逃犯条例》,以一次性移交逃犯;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前副部长陈智敏在北京表示,公安部全力配合香港警方,拘捕及遣返由香港潜逃到内地的犯人,香港亦应积极修订条例协助移交逃犯到内地。
陈智敏在接受《香港电台》专访时表示,由内地逃到香港的重犯达到三百多人、全部「有名有姓」。
他指在任时,曾与时任保安局长黎栋国及副局长李家超商讨,但无法达成共识。
对于有香港商界担心修例会影响营商环境,陈智敏回应指只要是刑事犯罪,就应该受法律制裁;至于有意见忧虑修例后,内地当局会将政治案件包装成刑事案件,陈智敏认爲理据不足,当中涉及不必要的担忧和炒作。
国际刑警组织前主席、公安部前副部长孟宏伟涉贪被查,他认为不会影响公安部的形象,反而更突显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他指孟宏伟因涉贪、受贿被捕,是属于个人行为和犯罪,与公安部无直接关系。
另外,台湾的立法院周二(12日)通过时代力量的临时提案,要求陆委会及法务部积极与香港政府协商,以制定适用范围仅限于台港两地间的逃犯引渡协议。
时代力量在提案指出,随着大陆对香港实质影响力扩张,香港保安局倡议的修例若获通过,大陆政府将可以合法手段,以台籍人士犯罪名义在香港作出拘捕,成为台湾人赴港时人身安全的势成隐忧。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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