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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随习近平指导思想 全国再掀打黑除恶运动

2019年04月10日 21:49 PDF版 分享转发

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四份文件,提供关于恶势力及财产处置等的认定标准和办案指导,重点提到要没收黑势力组织及主脑的所有财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图片)2019年4月9日,全国办发布四份文件,提供关于恶势力及财产处置等的认定标准和办案指导,重点提到要没收黑势力组织及主脑的所有财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图片)

中国国家主席今年多次强调要全国扫黑办周二(9日)发布四份文件,提供铲除恶势力的指导思想,及财产处置的认定标准,包括可没收黑势力组织及主脑的所有财产。有内地时事评论员分析,扫黑除恶的本身动机良好,但能否严谨执法、背后会否另有意图,如何免被滥用造成冤案,值得令人关注。(覃晓言 报道)

大陆全国扫黑办周二(9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下达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四份文件,提到涉及恶势力、套路贷、财产处置、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和办案问题,要求没收黑恶组织首脑所有财产,由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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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发布会上表示,有关文件出台是因应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出现不少新的问题,经全国扫黑办研究分析后,提供适用的法律及证据标准。

陈一新说:这次四个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恶势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准确认定,和法律使用标准,促进依法严惩犯罪,有利于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有利于正确处置涉案财产,确保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文件中除了对犯罪者、犯罪行为作出定义,提供办案指导,还明确交代财产处置问题。

文件强调,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除了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亦须全面调查其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查问、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组织者、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须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自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发表重要讲话时,多次提到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各地政府都紧随执行,故当局有可能因而下达统一标准。

内地媒体评论员金仲兵向本台表示,打击黑恶势力本是好事,但他质疑能否严谨执法,应当防止相关措施扩大化,渗透政治性或其他目的。

金仲兵说: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不要搞扩大化的一些行为和危言,被其他地方的目的所用,需要加强一些这种方面的监督,一定要严格保证扫黑除恶在法治、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不要渗入一些其他的运动式的执法、政治性的其他考量,那么一个的扫黑除恶是有此必要。

金仲兵亦称,过去常发现被没收的财产去向不明,制度欠缺透明度,若只是公安机关独力执行,恐当中可能造成冤案。

金仲兵说:对于黑社会财产的这种罚没呢,执行罚没的主体机关,如果只是由公安机关一家去处理的话,我们发现很多的公安执行过程当中,罚没的物品、钱财的最终去向,交代得不是很清楚,然后缺乏监督,容易出现一些冤案等等,肯定会担忧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去避免,就是怎么样把执法更加透明,更加的公开、公正。

至于外界关注新措施的涵盖范围是否涉及一国及两制,香港退休高级警司何明新指出,中港至今仍未有引渡协议,过往香港警方联同内地公安侦破的跨境犯罪集团,亦是各自充公所属境内的犯罪财产得益,即使涉有港人在内地涉黑恶罪行,若内地当局要求冻结涉案人在香港的资产,仍须经过本港法庭把关处理。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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