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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国界记者组织敦促香港警方停止攻击记者

2019年06月14日 7:08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一名警察在《逃犯条例》抗议游行中,使用催泪瓦斯。(2019年6月12日)
一名警察在《逃犯条例》抗议游行中,使用催泪瓦斯。(2019年6月12日)

周四称,几名记者因为报道了抗议修订《逃犯条例》的游行示威,在过去几天中遭遇了相关警方的暴力对待。记者协会(HJJA)收到至少15起投诉,称警方使用手电筒阻止他们拍摄照片和视频,并将他们推向金属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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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记者还遭到胡椒喷雾和催泪瓦斯的袭击,其中一些人还受到了警察的虐待和侮辱。

呼吁香港执法人员尊重新闻自由,避免攻击记者。无国界记者组织东亚办事处执行长艾玮昂(Cédric Alviani)表示:“如果媒体不能自由报导抗议活动,公众就不得不依赖当局或是示威者的一偏之见。” 他还敦促当局“ 进行调查并确保类似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除攻击记者外,香方还被控对参与游行的示威者过度使用武力。

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周四发表文章,要求香港当局停止对手无寸铁的和平示威者滥用武力,确保和平集会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记者及公民记者,必须能够自由地报道示威和警察的行动。并称中国内地有关部门必须尊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框架。

中国人权捍卫者还表示,香港当局必须独立调查滥用武力的指控,其中包括严重的人身伤害,并追究包括警察在内的任何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人权观察周四也发表文章,对使用不必要且过度的武力对付示威者表示关切。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香港当局严重低估了香港市民对于人权与公民自由逐渐流失的不满情绪”,“与其不断加码镇压,港府应当撤回引渡修例,回应港人要求维护人权和法治的呼声。”

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规定:“执法人员在执勤时应尽可能采用非暴力手段,最后不得已方求诸使用武力或火器。他们只能在其他手段起不到作用或没有希望达到预期的结果时方可使用武力和火器。”“在不可避免合法使用武力和火器时,执法人员应:(a) 对武力和火器的使用有所克制并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所要达到的合法目的而行事;(b) 尽量减少损失和伤害并尊重和保全人命;(c) 确保任何受伤或有关人员尽早得到援助和医护;(d) 确保尽快通知受伤或有关人员的亲属或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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