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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书记”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0年

2019年08月03日 2:56 PDF版 分享转发

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2日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严春风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布消息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2.9万余元。

法院认为,鉴于严春风主动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去年5月,新浪微博上广泛流传的一组微信群聊截图显示,一名严姓女童的家长不满老师批评女儿,搬出女童父亲“严书记”,要求老师道歉。事件引发舆论热议。“严书记”之后被确认是严春风。四川省纪委监委随后发消息指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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