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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给黎智英定煽颠罪 国旗与人民孰重孰轻?

2019年08月27日 1:02 PDF版 分享转发

2015年1月21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按照与警察的约定,向警察总部报到。他被告知将因参加支持民主的抗议行动面临两项指控。图为在香港警察总部外被记者包围。(路透社)2015年1月21日,壹传媒创办人按照与警察的约定,向警察总部报到。他被告知将因参加支持民主的抗议行动面临两项指控。图为在香港警察总部外被记者包围。(路透社)

中国官方新华社,本周一凌晨点名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有评论反驳,如果黎智英一个商人就能煽动200万香港人,那为何众多的亲中商人就没有这能力煽动全香港人去爱国?

香港市民反送中运动还在持续。本周日,部分示威者聚集在荃湾、葵涌运动场、尖沙咀等多地举行抗议游行,期间有人摘下五星红旗扔在地面,后与防暴警察发生暴力冲突。周日凌晨,《新华社》发表时评点名指责香港《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文章称,香港暴力活动的组织策划者黎智英在自家媒体上大发妄言恶语,肆无忌惮歪曲事实真相、攻击中央政府。文章指黎智英是“祸港四人帮”头号丑角,在香港这块中国的土地上,公然叫嚣、煽动颠覆国家,无良无耻、无法无天,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文章还称,黎智英一边企图继续欺骗香港同胞,一边大肆攻击中央政府,一边向西方外部势力摇尾乞怜,当全世界都是他的“掌中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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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1日,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左)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右)在香港反《逃犯条例》活动中。(路透社)2019年3月31日,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左)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右)在香港反《逃犯条例》活动中。(路透社)

依据中国《刑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最高刑期是判囚终身监禁。香港大学一位访港学者、不愿透露身份的孙先生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香港很多富豪有“亲中”背景,黎智英是一位难得的商人。孙先生反问新华社评论员,为什么香港这么多富豪无力发动两百万人上街支持“反送中”条例,而黎智英又能发动呢?

孙先生说: “在香港,商界确实有举足轻重的分量,但是商界整体上,是站是在北京政府一边的。那么,仅仅是黎智英一个商人,他与整个商界的力量对比,实在是太悬殊了。怎么就他一个人能煽动200万人上街呢?为什么这么庞大的商界都无法煽动200万人上街去支持北京政府、支持特区政府呢?这恰恰说明香港市民的人心,站在黎智英这边。”

人民日报》批评香港示威者挑战国家权威

另外,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周一凌晨发微博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周日有示威者在葵涌运动场取下,并肆意践踏,行为挑战国家权威,亦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评论说,如此挑衅是羞辱国家尊严,伤害14亿国人的情感,“是该付出代价了”。评论警告“暴徒侮辱国旗不只是犯法,更涉嫌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学者孙先生对此表示,在当今世界,唯独专制国家才会把国旗摆在高于人民利益的角度看待。他举例说:“在美国的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判例。在越战时期,美国的年轻人抗议示威反战,并且焚烧了美国的星条旗。美国的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说这群年轻人焚烧国旗的行为是合法的,其中一经典判词说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这实际上是把国旗和人民的位置摆正确了,国旗应当尊重和保护人民。”

(图源:人民日报微博)(图源:人民日报微博)

香港示威者朱女士对本台说:“因为政府漠视民意才激起社会的一些抗争,为什么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不去反省他们施政不当,反而把责任推给香港市民?再说国旗的事,问一问有尊重过人权吗,连中国人的人权都践踏,一面国旗算得了什么?难道人的尊严比国旗重要吗?我想请问中国的媒体,你们有没有关心过中国的人权?人家国家的人拿国旗坐底裤又怎么样?”

上周末,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在深圳一个港、澳问题研讨会上表示,如果“一国两制”不存在,香港被毁掉,中国自然会损失惨重,但中国是可以承受的,最后只得由中央接管香港,在香港实行内地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但对于香港人来说,这是灭顶之灾。他的这个“灭顶之灾”的说法,在网络上引起网民的热议。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申铧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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