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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实弹枪击示威者公众馀怒未息  再传放宽武力使用指引

2019年10月03日 22:37 PDF版 分享转发

2019年10月3日,有市民发起网上联署并开记招,批评警滥用保护令,认为其违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张超雄议员办事处提供)2019年10月3日,有市民发起网上联署并开记招,批评警滥用保护令,认为其违反联合国《权利公约》。(张超雄议员办事处提供)

反修例示威者与警方的冲突不断恶化之际,警方内部近日调整了武力使用指引,在《警察通例》和《程序手册》的新修订版本中列明,橡胶弹、布袋弹等只属于「低杀伤力武器」。有人质疑新修订放宽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空间和演绎。另外,有市民发起网上联署,批评警滥用保护令,剥削儿童应有权利,违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不过青年团体则认为,警方申请保护令与政治无关。(文海欣 报道)

警方于国庆当日实弹开枪近距离射击一名参加示威的中学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原来于国庆日前,警方已发布《警察通例》和《程序手册》29章的新修订版本,伸缩警棍、橡胶弹、布袋弹及「水炮车」,只属于「低杀伤力武器」。至于可使用真枪的定义,则由「以殴打行动意图引致他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改为「以殴打行动引致或相当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删去「意图」两字,改为加入「或相当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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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伸缩警棍等都是杀伤力武器,或可致命。另外对于使用真枪定义被修改,他认为「意图」是在于被捕人士的主观意图和他人的客观想法,新修订放宽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空间和演绎。

林卓廷说:《警察通例》和《程序手册》修订了,由过往要有「意图」去做成严重受伤以致死亡,改为「相当可能」做成身体严重受伤,就可使用致命武力。我认为这会让前线的警务人员,有更大的演绎空间去使用致命武力。

但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前主席陈祖光认为,相关修订并非方便开枪,警察开枪受条款严格约束,除非免自己或他人受伤害,警员基本上都不能开枪。

另外,警方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月1日止,已有逾2000人被捕,中学生及大专生已逾500人,开学后学生被捕比例更显著上升。有市民发起网上联署,谴责警方在反修例运动期间滥权,并批评他们对未成年人士的拘捕行动和司法程序,剥削儿童应有权利,违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5天内,已经获得超过4500个人及团体签名联署。

联署发起人庄陈有周四(3日)于记者会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多项明文保障儿童不被剥削,例如保障不违背儿童父母的意愿使儿童与父母分离。然而他称警方肆意滥权,包括在拘捕过程中用过份武力、儿童被捕后被阻隔成年人支援。庄陈有续指,会搜集相关个案写成报告书,向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及儿童权利的专员提出申诉。

同场的前线社工刘家栋称,警方多次拒绝社工陪同儿童到警署,他对此感到愤怒。他认为,保护令应令儿童免受伤害,如今警方却把保护令变成拘禁令。

刘家栋说:在一些个案可见,警方拘捕一名儿童后,他们称尝试联络家长,但联络不到,所以认为是不负责任的家长,所以要求申请保护令。但是,其实家长是指从没有收到任何警方的消息找他,他在与小朋友完全失联的情况下,这样指责家长不负责任,这是绝对扭曲事实、颠倒事非,把保护令变成拘禁令。

青年民建联主席施永泰周四(3日)则对本台指,相信警方使用儿童保护令并无政治考虑,原意是希望被捕未成年人士在未能联络到家长或监护人前受到适当保护。并相信现行司法制度能足以保护儿童。

施永泰说:当然我也希望,任何人被捕,特别是未成年的年青人,其实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他们的家长。但我亦相信,这个我不是百分之一百肯定,我听过很多事件,很多年青人其实亦是隐瞒父母,出来进行非法活动,他们亦未必想父母知道。在这个情况下,警方根据程序,通过法庭申请保护令,保护年青人,我认为这也是合理的做法。

民主党亦于上月就警方执法进行电话访问,1865位受访市民中,有近7成认为警方在修例事件中使用过份暴力和对警队失去信心,超过6成受访者认为,警方在修例事件中表现「不中立」,并支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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