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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禁蒙面法》魔鬼在细节 专家:美版禁蒙面有宪法制衡

2019年10月10日 0:04 PDF版 分享转发

港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没立法机关审议下订立的《》由上周六(5日)生效至今,仍未经过立法会审议。做法引来多方指责。建制中人反驳,等西方国家也有相关的《禁蒙面法》。本台就《禁蒙面法》引发的争议走访美国司法部前副助理部长、主理刑事检控的萨尔茨堡(Stephen Saltzburg)教授,及乔治华盛顿大学(GWU)法学院的专家罗斯,两人均表示对港府的做法感到吃惊。(霍亮乔 报道)

的《禁蒙面法》上周六凌晨零时起生效,禁止示威者以面罩遮掩自己的身份。立法文件称,欧美民主国家都有类似法例,相信不会侵犯港人表达意见的权利。不过,美国的专家、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罗斯(Catherine Ross)对此表示十分震惊。

罗斯说:当我知道港府订立《禁蒙面法》时,感到很震惊。任何关注公民自由的人,当知道政府元首颁布紧急状态,都会极为关注,因为通常情况下都无充分事实支持,是用作剥夺人民权利,并会延伸此紧急法令至干预言论及集会等自由。

罗斯一直留意香港的事态发展,她向本台表示表示,《禁蒙面法》绝对损害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她质疑,一个政府若非是要秋后算帐,为何会希望辨认示威者的身份。

罗斯在乔治华盛顿大学(GWU)集中研究保障美国人民言论、集会、新闻自由等权利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她指,《第一修正案》列明,政府不得基于内容或观点禁止表达自由。纵使政府可制定合理的规则,但必须提供合理、公开的示威场地让人自由表达;表达自由还包括「选择匿名的权利」、「匿名的表达自由」。

这名宪法学者说,香港的《禁蒙面法》与美国有显著的不同。美国相关的《禁蒙面法》,源于20世纪白人至上主义的三K党(Ku Klux Klan)运动出现。但是,多个设有《禁蒙面法》的州,都曾经受法律挑战。她说,美国人的表达自由受宪法和最高法院的裁决影响。由于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障,有类似禁蒙面规例的州份,禁令的条文往往是针对「正在犯罪的人士」,并非所有示威者。条文通常会列出「不能遮盖面貌去犯案」,例如人们可以上街戴口罩活动,但戴上三K党成员的白色尖顶头罩进行仇杀就被视为非法。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萨尔茨堡(Stephen Saltzburg)教授在接受本台专访中就表示,美国警察很少会蒙面执勤,但当警察逮捕极度危险犯罪份子时,如墨西哥大毒枭古兹曼(EL Chapo),他们才会蒙面,以免遭受报复。这名曾任美国司法部刑事副检控长的教授并指,一般来说,警察的脸容和警章要被看见,令市民可以辨别警员身分,或向其作出投诉。萨尔茨堡还质疑港府启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的必要性。

萨尔茨堡说:香港无疑是进入了一个紧急的情况,每日的暴力事件,要寻求一个和平解决的方法已越来越困难。香港警察被示威者袭击感到愤怒。在美国,警察会面对生命的威胁,因为公民有持枪权,有同等的火力;攻击步枪等甚至可能超越警察的火力。但在中国,只有警察和军人可以持枪,如果中国派兵进入香港,后果将会是屠城,香港民主告终。这个结局可能是中国所要,但并非是港人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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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茨堡曾任多项美国政府公职,包括当年伊朗与反对派调查的副独立顾问;司法部长量刑委员会代表等。他向本台表示,美国都有《紧急法》,而此前总统特朗普为了动用国防部经费建造美墨边界墙,宣布南部边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事件就引发极大的争议。不过,萨尔茨堡强调,美国有国会修订和立新法来限制总统的权力。

萨尔茨堡指,美国有一句说话「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当《紧急法》允许掌权者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就必然地走向独裁。

在香港,在新推出的《禁蒙面法》下,市民被禁在参与公众集会或游行时遮盖面部。罗斯就说,各地的《禁蒙面法》通常是针对个别暴力份子,不会针对普遍示威者。她说,林郑政府会反驳称示威者并不和平;那禁蒙面的适用对象,只能是正在犯罪的蒙面人士,并非蒙面表达诉求的示威者。

罗斯提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表达自由,包含以图形及行为等向他人传递意见的自由。港人戴口罩象征被噤声,这种表达的意念,就是美国宪法中保障的「象征性言论」(symbolic speech)。这名宪法学者指,现在香港的《禁蒙面法》,适用于所有人,即港府把所有人都标签为暴力示威者,这种做法在美国是不被允许的。

她说,香港示威者的数量之多、街头运动的长久度都令她十分敬佩。港人的诉求已清晰向全球展示,成立一个能调查警民双方冲突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是极之理想的平息方案。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上见到,大型示威抗争的确成功带来巨大变革,包括推翻政权。

根据资料,在美国,一名伊朗裔的学生1978年在加州起诉地方政府。原告要求当局容许参加针对伊朗末代国王巴列维(Mohammad Reza Pahlavi)的示威学生配戴口罩,隐藏身份。理由是伊朗政府可能针对参加者的身份,迫害他们在伊朗的家人,示威者最后胜诉。

2011年,纽约警方在「占领华尔街」示威早期,曾引用《禁蒙面法》拘捕最少五人。法律圑体NYCLU曾向法院申请反对,认为示威者有权匿名表达自由。

香港的《禁止蒙面规例》属先定立、后审议的附属法例。这项已付诸实行的规例要到下周三(16日)立法会复会后才提交立法会审议。警方数字显示,《禁蒙面法》实施至今,已有77人涉干犯该规例被捕,包括50男及27女,年龄介乎12至41岁。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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