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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控辩双方针锋相对

2019年11月01日 19:06 PDF版 分享转发

「禁蒙面法」在香港社会惹起争议。(路透社资料图片)「禁」在香港社会惹起争议。(路透社资料图片)

政府10月4日引用自「六七暴动」后未用过的《紧急法》订立《禁制蒙面规例》(),24名民主派议员和社民连成员先后申请,高等法院周五(11月1日)继续由两名法官林云浩及周家明共同审理。

代表政府的资深余若海认为,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紧急法》有没有违反《》,他指《紧急法》属回归前已存在的法例,已通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视,成为本港法律的一部分,而《基本法》亦没有禁止在危害公安或紧急的情况下,转授权力予行会订立法例,故此认为《紧急法》没违反《基本法》。

余若海援引英国最高法院裁定首相约翰逊暂停国会的决定违宪一案指出,法院颁布的判辞显示,法庭法律问题而非政治问题,是案件的唯一考虑。他又引用「梁游宣誓案」,表示即使案件涉政治争议,法庭只用处理当中的法律问题。

至于申请方在文件中则指出,《紧急法》有违《人权法》第5条。两申请均一致质疑,《紧急法》赋予特首及行政会议无限立法权,包括定立有可能侵害人权的条例,认为本身已属违宪,即使要引用,亦只应在整个社群存亡受威胁,别无他法下才能引用,属法律上的「最后武器」,质疑目前香港的环境,远未达至如此严重的景况。

泛民议员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及陈文敏代表,而梁国雄则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

此案申请人为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社民连成员梁国雄。答辩人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下称行会)、警务处长和律政司长。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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