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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国会议员与欧洲议会议员致信哈萨克斯坦:不要遣送中国难民回国

2019年12月26日 9:45 PDF版 分享转发

《寒冬》曾报道过两名中国哈萨克族人逃离拘留营的经历。日前,由曼塔斯·阿顿梅纳斯领头,一些勇敢的政界人士起来为他们呼吁。以下是呼吁信的全文:

立陶宛国会议员代表哈斯铁尔·木沙汗和木拉格尔·阿里木致总统阁下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Kassym-Jomart Tokayev)、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长黑扎特·努尔达吾列托夫先生(Gizat Nurdauletov)、哈萨克斯坦安全委员会边防局局长达罕·迪尔马诺夫少将(Darkhan Dilmanov)的呼吁信

2019年12月19日
于维尔纽斯

我们是立陶宛国会议员、议员。哈斯铁尔·木沙汗(Kaster Musakhan)和木拉格尔·阿里木(Murager Alimuly)这两名哈萨克族人目前已脱离新疆拘留营的威胁,被关押在哈萨克斯坦。对於他们的命运,我们深表关切。

2019年10月1日,哈斯铁尔·木沙汗和木拉格尔·阿里木面临被中国政府抓捕、判刑、关进拘留营遭受酷刑,於是逃出新疆,从Shilikti村附近越过边界进入哈萨克斯坦。他们随即前往阿拉木图,向哈萨克斯坦政府递交庇护申请。他们称自己在中国受到了迫害,作证称所谓的教育转化营是非常残忍的监狱,并详述他们多次遭到酷刑的经历。

根据《哈萨克斯坦刑法》第392条第一款规定,哈斯铁尔·木沙汗和木拉格尔·阿里木已被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非法越过国家边境,相应的处罚是罚款1000 MCI或剥夺、限制自由一年并遣送回国。我们对此表示极度担忧。

更令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中国居然施压哈萨克斯坦,要求将哈斯铁尔·木沙汗和木拉格尔·阿里木遣送回中国。

因此,我们敬请诸位阁下关注日内瓦1951年《关於地位的公约》,其中关於「禁止驱逐出境或送回(推回)」的第33条指出:「任何缔约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为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

我们还敬请诸位阁下不要忽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1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哈萨克斯坦签署的国际条约优先於本国刑法。因此,日内瓦难民公约的相关条款应适用於该案。

我们强烈要求诸位阁下考虑并承认经越来越多文献资料证明的新疆地区拘留营的存在,承认被关在里面的人受到残忍、不人道的待遇。

因此,我们几位立陶宛议员与欧洲议会议员恳请诸位阁下:

  • 停止引渡程序,撤销对哈斯铁尔·木沙汗和木拉格尔·阿里木的刑事诉讼。
  • 承认哈斯铁尔·木沙汗和木拉格尔·阿里木享有庇护权。
  • 承认中国政府对突厥裔穆斯林进行种族灭绝。

联署人:

国会议员曼塔斯·阿顿梅纳斯(Mantas Adomėnas)

国会议员英格丽达·西蒙内特(Ingrida Šimonytė)

国会议员加布里埃尔·兰兹贝吉斯(Gabrielius Landsbergis)

国会议员伊曼纽尔·辛格里斯(Emanuelis Zingeris)

国会议员拉德维尔·摩尔科乌纳特-米科乌兰耶涅(Radvilė Morkūnaitė-Mikulėnienė)

国会议员奥德罗尼乌斯·阿祖巴利斯(Audronius Ažubalis)

国会议员日吉曼塔斯·帕季格(Žygimantas Pavilionis)

国会议员阿乌什拉·奥默纳特(Aušrinė Armonaitė)

国会议员埃吉迪尤斯·瓦列伊基斯(Egidijus Vareikis)

国会议员多维尔·萨卡尔耶涅(Dovilė Šakalienė)

欧洲议会议员奥斯拉·玛得埃科耶涅(Aušra Maldeikienė)

来源:《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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