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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过《反家暴法》 “去极端化”进入普通人家

2020年04月08日 6:07 PDF版 分享转发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闭幕,会议通过的《自治区实施〈反法〉办法》中,“反极端化”赫然在列。官方《新疆日报》强调,这是自治区人大在确保大局稳定工作上,再上新台阶。

该《办法》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的第七条显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反对家庭暴力。”

中国当局借”反恐“和”去极端化“为名,在新疆地区实施针对民族宗教、文化传统和互联网信息等进行严格限制;并同样以”去极端化“为名,大规模建立所谓职业培训、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等设施,集中强制关押百多万维吾尔、哈萨克等穆斯林的行径备受舆论谴责。此次“去极端化”被再次纳入《反法》,引发外界对于中国当局借此可通过更多政府组织,如妇联等,介入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生活的担忧。

据悉,《新疆自治区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定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责编:何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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