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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连侬墙斩伤3人判刑45月 区诺轩「大声公袭警」判社会服务令

2020年04月24日 18:09 PDF版 分享转发

区诺轩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提到,区诺轩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区诺轩脸书图片)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提到,区诺轩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区诺轩脸书图片)

香港法院周五就两宗备受瞩目的「反送中」案件宣告判刑。其中,于去年8月在斩伤三人的凶手洪震3判刑45月,而被控以大声公罪成的区诺轩则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

50岁的被告洪震,被控于去年8月20日在将军澳景林邨与颂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恶意伤害当时在《信报》工作姓黄被害人,另有一名姓李的女事主,以及一名姓梁的男事主。其中,黄姓《信报》前女记者的右肺萎缩,肺叶裂伤,事后患创伤后压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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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案情指出,去年8月20日凌晨,3名事主与另一名朋友在将军澳连侬墙隧道内聊天,至凌晨1时许,黄及李在连侬墙工作,被告行入隧道望著过事主等人后离开,之后被告返家,并拿了一把牛肉刀及一把菜刀后返回隧道,情绪激动地逼近李,并大叫:「我忍唔住。」李感到害怕并推开被告,黄上前分开二人时,被告拿出牛肉刀打黄前额,再刺伤她背部,黄在他人扶起后逃跑,被告追赶再刺向。同一时间,李的右肘亦遭被告斩伤,梁上前图将李拉离现场时,被告多次挥动牛肉刀,令梁头部及左上臂受伤。

另一男子见被告斩人,曾拾起木梯制止被告,并向他投掷饮料瓶及单车,有途人听到被告大叫:「嚟呀、嚟呀,玩大佢。」之后被告逃离现场,弃了牛肉刀及当天所穿的衣服。

三名事主的脸、手及头部等均有受伤,黄因出现、血胸、右肺萎缩,要施行紧急手术,并一度入住深切治疗部,她事后亦患上创伤后压力症。被告曾离境,下午返港时被捕,警诫下声称,那些人冲向他,愤怒下才挥刀。

辩方周五求情时,再次替被告向3名事主、亲友及广大香港社会致深切的歉意,被告现已非常后悔,亦希望事主尽快康复;虽然黄姓事主胸功能受损,已永久不能正常生活,但辩方仍扬言称希望她可以恢复正常生活。辩方又认为,本案发生在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情况中,香港去年处于一个历史上前所未见的社会动荡,情况几乎杜绝了被告的收入,被告因而「受到非常特殊的压力」。

另外,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去年7月被控以扬声器袭警,早前被裁定两项袭警罪罪成,周五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梁嘉琪表示,社会服务令报告提及被告态度合作,对行为感到悔疚,法庭考虑到被告初犯及案件性质及案情等,接纳社会服务令报告的建议,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区诺轩表示明白。

区诺轩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提到,区诺轩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报告建议进行80至16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但希望可以再缩短,因为被告的出法点和行为,与其他相同控罪的案件不同,被告当时想得到警方注意以处理事件,但不成功,他的目标并非对任何警员作出伤害,亦无作出实际伤害。

律师提到,被告再犯刑事案件的机会近乎零,经过今次事件,知道在使用扬声器的限制,被告今年9月将到日本读书,增进知识再回港服务社会,希望可以尽快完成社会服务令。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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