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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港澳办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可按香港情况继续制定国安法律

2020年07月05日 4:04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国务院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表示,全国人大授权会订立港区,并非只是一次的授权,常委会将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制订相关法律,并就危害国家安全有关行为定罪量刑。

邓中华强调,中央对香港有宪制责任,而管理国安事务属中央的权力。他指出,中国国家刑法中,对危害国安的规定有十几项,但港区国安法仅针对四项罪名,重申全国人大予的授权不是一次性,日后可继续就其他危害国安的行为,制定相关法律,就危害国家安全有关行为,定罪量刑。邓中华还表示,港区国安法只针对四种罪行作出规定,是要重点打击当前在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家行为,中央只是规管极少数,大部分案件都让特区相关机构去管辖。

邓中华称,香港从回归当天就重新纳入到国家的治理体系,香港国安法能为香港有效维护国安提供保障制度和机制,亦能切实推进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落实。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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