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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发文批评时政 朱承志以寻衅滋事判监三年半

2020年08月07日 18:52 PDF版 分享转发
朱承志(图右)在李旺阳(左)接受访问及“被自杀”后备受打压,现更被判刑入狱
(图右)在(左)接受访问及“”后备受打压,现更被判刑入狱 © 资料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在拜祭文革死难人士林昭后被捕,去年在苏州法院以「罪」进行审讯,指他发布大量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和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混乱公共秩序,事隔一年,今(7日)早被法院以言论超出法律边界为由,判刑三年半。关注事件的人士指出,朱承志将会上诉,但亦相信,案件已被定为政治案件,上诉成功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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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的判决书,朱承志2018年4月到苏州的林昭墓前拜祭后,被公安以「」监视居住,半年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再过半个月,改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于去年8月20日开庭审讯。

判决书显示,检方指朱承志自2010年以来,通过境外的网络平台推特和脸书「大量散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混淆视听,又长期诋毁中国法律制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而其犯罪证据则是发布了约二百条信息,获转发约七百五十次,有不足1500人次点赞。不过,判决书没有提及朱承志祭奠林昭一事,点名他炒作「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社会具争议事件。

为朱承志辩护的律师反驳称,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在网络弓发言是政治表达,不属于编造和发布虚假信息,亦没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不过,法院拒绝接纳辩方理据,认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必然会对现实生活产生影响,而朱的言论已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寻衅滋事罪名成为立,判监三年半,在扣除判刑前的拘留日子,可望2022年1月出狱。

朱承志现年70岁,因为在2012年介绍同属湖南人的民运人士李旺阳予香港传媒访问而为人熟悉,李旺阳涉嫌「被自杀」后,朱公布有关片段和拒绝签署「不再关注李旺阳死亡事件保证书」而被逮捕和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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