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特工在澳大利亚殴打澳大利亚人:必须有所行动
一位代理德鲁·帕夫洛案件的律师用独家视频和照片记录中国特工是如何逍遥法外的。
作者:马克·塔兰特(Mark Tarrant)

中国国家安全部(MSS)三名特工盯上了一名反对中国政权的澳大利亚公民,他们的计划是挑衅目标,静待对方反应,然后发起攻击。
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中午12:20,德鲁·帕夫洛(Drew Pavlou)成为1945年8月15日天皇裕仁(Emperor Hirohito)宣布大日本帝国投降后第一个在澳大利亚本土被外国政府袭击的澳大利亚人(注:日本战败后,澳大利亚是唯一不接受日本投降的国家,澳大利亚拒绝交还战俘,处死日本战俘,在保护国民的事上态度强硬)。
从影像证据中可见国安部袭击小组的头目身穿白色运动衫戴著耳麦在说话。

国安部小组一个「小喽囉」蓄势待发,头目点头表示同意。第三名特工站在昆士兰大学圣卢西亚总校区(University of Queensland’s St Lucia campus)的一根石柱后面,开始露出诡异的笑容,因为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麽事情。
德鲁·帕夫洛盘腿而坐,一手拿著扩音器,一手举著写有标语「关闭孔子学院」的牌子,嘴裡有节奏地喊著「嘿嘿呵呵,习近平下台」。
视频:学生被袭击时正以和平的方式高喊口号
一名国安部特工双手抢过德鲁·帕夫洛的扩音器,然后把扩音器从帕夫洛头部上方掷向Merlo Coffee(一家咖啡厅)。

帕夫洛被吓得跳了起来,马上被国安部袭击小组头目打中头部和右肋。
「小喽囉」赶过来,一跃而起,为红色中国挥出了一拳。
德鲁·帕夫洛一被国安部小组带走,第三名特工马上发出信号,高高举起一台便携式音响,大声地播放《义勇军进行曲》,还敬礼以示胜利。

第二天,曾在公安局当过7年干部、在警察学院接受过培训的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徐杰发表声明,对昆士兰大学内这次针对「反华分裂活动」的行动表示讚赏。
中共喉舌媒体《环球时报》(The Global Times)与总领事徐杰一唱一和,点名德鲁·帕夫洛和另一名参与抗议活动的昆士兰大学学生杰克·姚(音译,Jack Yiu Chak),称他们为「分裂分子」,并将他们视为中共咄咄逼人的「战狼外交」持续打击的目标。
新版国安法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实施后,德鲁·帕夫洛和杰克·姚现在因参与、支持分裂活动而触犯第20条,面临被判终身监禁的危险,而根据第38条规定,对参与、支持分裂活动的犯法行为处置范围可以扩至境外,包括犯法的外国公民。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马里斯·佩恩(Marise Payne)将徐杰总领事的声明描述为「在鼓动引发混乱、潜在的暴力行为」。
美国驻澳大利亚大使亚瑟·布吉斯·卡尔瓦豪斯四世(Arthur B Culvahouse IV)对澳大利亚校园内的言论自由权表示支持,他表示:「我想说,外交部长佩恩也对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表示深切关注。这位总领事鼓动昆士兰大学的中国学生骚扰参加支持香港民主示威活动的挺港学生。」
德鲁·帕夫洛是1979年《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法》(Australian Security and Intelligence Organisation Act 1979)第4部分所定义的「出于政治动机的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徐杰总领事的「严重罪行」包括煽动暴力行为,导致德鲁·帕夫洛及其家人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和死亡威胁。根据1979年《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法》第4A部分规定,「恐怖罪行」是指「(b)违反《刑法》第5.3条的罪行」。1995年《刑法》对「恐怖行为」的定义与昆士兰州2001年《犯罪和腐败法》(Crime and Corruption Act 2001)(Queensland)中对「恐怖行为」的定义相同,其中包括能导致伤害的、「出于推进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进程」的行为。
显然,2019年7月24日昆士兰大学校园内对德鲁·帕夫洛等抗议者的袭击,以及随后的袭击,均出于政治和意识形态动机。还可能有其他动机吗?
2020年8月10日,布里斯班地方法院(Brisbane Magistrates Court)裁定,徐杰总领事发表的声明属于他根据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係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Consular Relations 1963)覆行其领事职能的一部分,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各国的友好往来」。德鲁·帕夫洛根据《和平与良好行为法》(Peace & Good Behaviour Order)对徐杰总领事提出的指控因此被驳回。
昆士兰大学内袭击挺港民主抗议者事件发生三个月后,我收到一位澳大利亚教授发来的一条令人费解的信息:「现在我无法提供详细信息,但我收到的是一手资料,至少有一位澳大利亚副大法官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总领事馆指挥对澳大利亚(而不是昆士兰大学)支持香港民主的抗议活动採取袭击行动。」
由于呼吁民主的声音在香港已几乎被扼杀,美国总统特朗普(President Donald Trump)签发的关于美国对港政策及关係正常化的第13936号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Hong Kong Normalisation 13936)可以而且应该被用来制裁那些置支持香港民主的抗议者于极度危险境地的中国驻澳大利亚的外交使团成员。另外,根据第13936号行政命令第4(iii)条规定,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应该为其审查、限制、处罚在澳大利亚行使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或支持香港民主的声音的行为受到制裁。
自从新南威尔士大学(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UNSW)副教授兼澳大利亚「人权观察」组织主任伊莱恩·皮尔森(Elaine Pearson)为支持香港人权发声而被UNSW试图审查以来,这一点尤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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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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