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林郑月娥“港无三权分立”言论 不符合基本法
2020年09月03日 5:21 PDF版
据香港《明报》9月2日报道,香港大律师公会当天发表声明,批评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教育局长杨润雄此前有关香港“没有三权分立”说法,批评相关论述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订明和界定的三权分立原则。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指出,香港行政、立法、司法的权限与功能已在《基本法》第四章清楚界定;在法院的法律程序中,尤其是司法覆核,“政府经常依据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不同职能,作为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立法会制定法律的合宪性抗辩理由”。
而针对林郑月娥所称,“香港特区的权力来自中央人民政府,特首办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等,大律师公会认为,“这丝毫不影响《基本法》中,有关香港特区如何进行地方管治的明确规定”。至于林郑月娥表示,法院处理法律问题而非政治问题,政治问题是行政或立法机关事务等言论,大律师公会则认为,这与三权分立没有矛盾,“而正是三权分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大律师公会批评林郑月娥等人相关言论产生社会误导,“令公众揣测政府在现行宪制及法律框架下究竟是如何运作”。
责编:何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