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周日被捕新巴车长作出挑衅手势 港警落案起诉「不小心驾驶」
警方落案起诉周日被捕的新巴车长「不小心驾驶」,下星二提堂。(粤语组制图)
在香港,警方落案起诉周日被捕的新巴车长「不小心驾驶」,下星期二(15日)提堂。另外,一名男子于去年11月2日反修例集会后,被控于中环袭击一名高级督察,判囚五个半月。
警方指称,该名36岁车长涉嫌在周日在油麻地弥敦道近文明里驾驶巴士时,无适当谨慎及专注,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因而构成危险,被警方拘捕。警方在调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见,落案起诉他不小心驾驶,下周二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有传媒报道引述警方消息指称,根据车上的闭路电视,见到车长事发时不必要地只用单手控制軚盘及同时持续响号,并向不同方向作出挑衅手势,并认为车长行驶时「极之贴近路面的行人构成危险」。
对于该名新巴司机的「罪名」,香港警方多次改变说法,早前警方声称,以「涉嫌危险驾驶」及「藏有攻击性武器」将他拘捕,后来又指他「超速驾驶」。
新巴职工会周三(9日)引述公司指出,司机当时并没有超速,而警方亦认为车速安全;至于车长当时响号,亦因为路面情况危险。
巴士业界联合工会周三发表声明指出,警方至今未有合理解释,要求警方及政府在周五( 11 日)下午 4 时前回应业界五大诉求,包括解释士巴拿(扳手)等工具何谓攻击性武器、就滥捕向业界及当事人致歉等,否则会发起所有专营及非专营巴士的工业行动,呼吁其他工友支持。
另外,一名男子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反修例集会后,于中环袭击一名高级督察,判囚五个半月。
22岁被告张俊文由囚车押送到东区裁判法院。控罪指被告于去年11月2日,在中环用雨伞袭击高级督察韦鉴洸,以及管有两支喷漆。裁判官郑纪航判刑时表示接纳两名警员供词,指被告用雨伞拍打警员头部后,警员返到警署才召唤救护车是「合理」。
裁判官又指,被告当日下午参与维园集会后,步行至金钟及中环一带至晚上十时许,认为被告称参与集会后打算立刻回家的说法矛盾,批评被告「谎话连篇」,裁定袭警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名成立,合共判囚5个半月。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