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保释申请被拒:须继续还柙至11月
快必保释申请被拒。(粤语组制图)
已还押9天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再申请保释,案件周四(17日)早上在高等法院处理。法官裁定保释申请被拒,须继续还柙至11月。 (刘少风 报道)
谭得志在今年3月至7月期间,多次摆设街站举行「健康讲座」及派发政治宣传单张,被控「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扰乱公众秩序」、「拒绝遵从警员命令」、「发表煽动文字」等罪名,早前裁判官拒绝谭得志的保释申请,他周四再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裁定保释申请被拒,须继续还柙至11月。
申请人谭得志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指,警方以「过时殖民地法例」作出检控,在《基本法》及宪法保障下被告享有言论自由,不准保释对被告造成严重不公,令被告可能要「坐冤枉监」,将无法弥补失去的人身自由。
控方指,被告早前于保释期间短时间内重覆犯案,认为被告干犯的行为对危害公众秩序、破坏社会安宁构成严重危险,若然被告获准保释,有极高重犯风险。
控方要求在庭上播放有关谭得志在过往集会或街站发言的片段,长约15分钟,获法官批准。控方引用谭得志其中一段说话,「掟汽油弹,那些成本好高,要小心点,但不是不做,和勇不分」,指控谭得志于街站发表煽动文字,危害公众安全。
辩方反驳,谭得志的言论只是一种表达不满的方式,并非鼓励别人掟汽油弹,只是嗌几句口号,言论自由须受到保障,「如果叫几句口号的自由都没有,不知道香港沦落到甚么地步」。
法官潘敏琦强调,庭上只处理保释问题,不应对案情作出任何标示或裁决,但亦须作风险评估。法官指,被告从来没有作出不再干犯的承诺,并非不守法,而是「视法律为无物」,「被告藐视法庭可见一斑,重蹈覆辙可能性极高」,案件将转介至区域法院,认为案情严重。
在谭得志代表律师发言期间,法官指谭得志向公众席「做手势」,企图「联络公众」,表示「不能够接受」,席间对谭得志作出警告。
裁决有结果后,庭外大批支持者「喝倒彩」,表示「撑快必!撑到底!」。法院外约三至四十名军装警员戒备,拉起封锁线及截查市民,警告在场人士违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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