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选举提名无效 “香港众志” 前秘书长黄之锋提司法复核再遭法院拒绝

2020年09月23日 20:29 PDF版 分享转发

高等法院星期三作出裁决,拒绝批准前“”秘书长有关去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因其参选人提名资格被取消而提出的申请。

据悉,黄之锋去年报名参加区议会选举后,海怡西区选举主任以黄之锋并非“真心摒弃港独、真诚拥护《基本法》”为由,宣布提名资格无效。黄之锋就此要求最高法院予以司法复核。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星期三在书面裁决中表示,根据《区议会条例》第49条,提出选举呈请质疑选举,可以基于指明理由,包括提名程序、选举主任或任何助理选举主任的决定,因此黄之锋可以提出选举呈请,而非以司法覆核挑战相关决定。法官表示,由于错误使用司法程序,法院对黄之锋提出的相关司法覆核不予批准。

黄之锋当天在法庭外向媒体表示,他对裁决感到非常失望,相关选举呈请以往只能处理选举当中出现的程序问题,但司法覆核则可审视选举主任是否滥权。法院无意对此进行审理,反映出香港法庭作风保守,不利于民主运动发展。

黄之锋还表示,他将与律师团队商讨决定是否会就此提出上诉。

编辑:何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