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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青:至少5名被捕港人家属申请取保候审遭拒

2020年10月01日 19:39 PDF版 分享转发

「十一国庆日」前夕,12名「被送中」的正式被深圳盐田区批准逮捕,其中两人涉嫌组织他人。法律界人士相信,12人被批捕显示当局已经掌握罪证,相信获得机会不大,据悉,至少5名被捕港人家属申请取保候审遭拒,12人恐至少被关押1年。(高锋/李智智 报道)

12名「被送中」港人在深圳盐田看守所被关押逾40日,中秋佳节已至,惟家属的团圆心愿却彻底破碎。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周三(30日)公布,正式批准逮捕 12 人,分别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邓棨然及乔映瑜;以涉嫌「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李宇轩、黄伟然等10人,其家属聘请的律师仍未能与被捕人士见面。

本台获悉,12被捕港人中,包括黄伟然、李子贤等至少5人的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被拒。根据知情人士提供文件,其中,深圳市公安盐田分局就黄伟然于周日(27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当局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决定不予变更黄伟然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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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取保候审」被拒的李子贤,其父亲向媒体称,到现在为止不知道负责儿子案件的官派律师的身分;家属委托的律师则仍然不获批准探望。

李子贤父亲说:已回覆我们,大陆当局不批准取保候审。入境处说,如果坚持申请取保候审要再与律师商量,可是当局根本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现在我们求助无门。

家属发表声明,对批准正式逮捕决定感到震惊和忧心,担心当局会以严刑强逼认罪,并且秘密审讯。他们促请有关当局停止秘密羁押,容许家属及受委托律师探视,避免被捕人进一步受到伤害,并释放12人回到香港。

全国人大香港区代表叶国谦认为,目前家属没可能与他们会面。

叶国谦说:以我自己16年人大经验判断,家属没有可能与被捕港人会面。假设他们有罪就要判刑,判刑入狱后就可以会面,或者他无罪没有起诉他,出来后就可以见面,现阶段只有他的律师才可以接触。中国一直是这样处理的。香港入境处没有理由可以超越大陆一贯的规矩。我也不觉得有特殊处理的需要。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偷越边境罪,若情节严重,可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则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若犯人是组织他人偷越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边境、涉及人数众多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可是,被控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乔映瑜,其家属委托的大陆律师卢思位却相信,她被重判机会不大,但认为检察院批准逮捕,显示当局已初步掌握证据,在看到证据之前,不宜猜测量刑。

卢思位说:组织越南公民偷渡到英国,因为缺水缺食物死了很多人,这才叫情节严重,所以这案件永远不可能有无期徒刑,最多都是两年至七年量刑。像这种案件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其实很简单,偷越边境罪判1年以下,3个月、5个月、6个月都可能。

外界估计,12名被捕港人会被关押至少长达1年。中国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案情复杂的重案件可一再经检察院批准延长期限至7个月,之后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今次大陆官方未有正式循国家安全控罪批准逮捕,卢思位认为日后仍不能排除这风险。他又向本台强调,现时12人仍未能获见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在囚中状况未明,「接下来主要是要求见人,这比什么都重要」。他又指,不少家属委托的律师频频受官方以跟踪和吊销律师牌照方式施压,禁止他们代理该案和接受传媒访问,对案件未来发展不乐观。

12名港人涉嫌今年8月23日涉嫌由香港循海路逃亡台湾被中国海警拘捕,于8月25日被关押盐田看守所,一直杳无音讯。香港保安局和香港警方引广东省公安厅的消息声称,12人已各自委任两名官派律师,健康状况良好,又强调案件属大陆司法管辖范围,但外界未能独立证实中港两地政府有关说法。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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